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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堅決杜絕企業改制重組等重點領域暗箱操作

2016-01-13 14: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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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記者 華曄迪)依法規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管理,加強對企業投資融資、改制重組、對外擔保、産權流轉、物資採購、招標投標等重點領域的管理,通過信息化手段,確保流程規範、公開透明,堅決杜絕暗箱操作。

國務院國資委13日發佈的《關於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對未來一段時間央企法治建設提出目標、做出部署。根據意見,中央企業要把依法治企要求全面融入決策運營各個環節,貫穿各業務領域、各管理層級、各工作崗位。意見並提出到2020年中央企業依法治理能力進一步增強,依法合規經營水平顯著提升,依法治企能力達到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

國企改革必須依法推進。意見提出,在推進混合所有制、員工持股、股權激勵等改革過程中,堅持依法規範操作,確保法律事務機構全程參與,嚴控法律風險,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同時,高度重視對企業內部審批、執行等關鍵環節的管理,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産聚集的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

意見還提出,要著力強化依法合規經營,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等決策制度,細化各層級決策範圍、事項和權限,健全依法決策程序,嚴格落實職工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法律審核、集體決策等程序要求;企業要依法參與市場競爭,嚴格執行有關反壟斷、安全生産、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産品質量、知識産權、勞動用工等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堅決杜絕違法違規行為。

意見同時強調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統領作用。意見説,根據企業行業特點、管理架構等實際,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合理配置股東權利義務,明確議事規則和決策機制。突出章程在規範各治理主體權責關係中的基礎性作用,依法厘清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職責邊界,明確履職程序。

企業負責人被視為法治央企建設的關鍵。根據意見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充分發揮“關鍵少數”作用,認真履行推進本企業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法治建設作為謀劃部署全局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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