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檢查先搖號,上海推出雙隨機抽查打造“陽光執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1-17 18: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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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月17日電(記者 周琳)多重檢查,權力“任性”擾民;執法不公,“走馬觀花”式巡查難以發現問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不斷深入,對事後監管的要求也愈加提高。

如何約束“權力的任性”?17日,記者從上海市工商局獲悉,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內容之一,上海正式推出“雙隨機”抽查制度,改市場巡查為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實行“抽取、檢查兩分離”的綜合執法隨機抽查監管制度,要抽查先搖號再公示,讓全民都成為“陽光執法”的監督者。

所謂“雙隨機”,第一個隨機,即檢查對象的隨機抽取,根據市場主體註冊號隨機搖號,從登記數據庫提取、確定檢查名單。全市範圍的綜合監管隨機抽查,檢查對象由工商部門統一隨機確定。第二個隨機,即執法檢查人員的隨機選派。根據事先建立的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或在局範圍內開展全員隨機,或在若干基層所範圍內開展局部隨機,或在單一基層所開展所內隨機,或在基層所之間開展交叉隨機,並實現與被抽查市場主體的對應匹配。

據介紹,以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貫實施的市場巡查制度,起源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關於在市場監管中推行市場巡查制的通知》。這種強調“橫向到底,縱向到邊”的全覆蓋監管制度,既缺乏監管精準度和針對性,實際監管效能低下,又給基層所監管執法工作人員造成了“無限責任”。

上海市工商局監管處工作人員張海兵説,例如上海有市場主體190萬戶,如果按照一家每年檢查兩次的頻次、每次兩個工作人員一組計算,相當於一年要有760萬人次,而上海即使“三合一”之後全系統人員也不足萬人,也就意味著,每個人365天不休,也得每天至少出去兩趟。“這就導致一些檢查可能流於形式、走馬觀花,沒法形成震懾。”

而實施“雙隨機”後,看似監管頻次可能下降,但實際上效率和震懾力都能提高。根據“雙隨機”制度,監管部門需要將檢查範圍、檢查事項、抽查比例、法定依據、時間安排等事項以及隨機搖號確定的市場主體名單,都通過上海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以前人少任務多,查沒查到問題、查到問題採取什麼措施,都是執法人員和企業‘你知我知’,責任力度都不夠大。”張海兵説,未來這些檢查結果將在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向社會公佈,如果有問題沒有查出來,監管人員還要被追責。“這種從抽企業、派人員、公示結果都全流程公開的方式,將減少尋租、真正實現陽光執法。”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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