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從國家工商總局了解到,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及時公示消費維權類行政處罰信息,積極探索信用監管模式,強化信用約束作用,促進市場主體規範經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近年來,工商總局根據國務院統一安排,積極開展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狠抓《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貫徹落實,在加快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相關數據庫的同時,督促各地依法公示消費維權類行政處罰信息。 各地在做好信息公示的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信用分類監管、發佈“紅黑榜”、依法披露12315投訴舉報信息等方式,強化對企業的信用約束。北京市工商部門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探索將行業協會提供的消費維權相關信息、投訴舉報集中的企業信息逐步向社會公示,重點披露投訴規模大、和解比例低、多次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業態及企業信息,從而倒逼行業自律、企業自覺,促進市場經營行為規範。安徽等地建立了信用評價制度,根據消費者投訴量、處理消費糾紛、內部自律制度建設等方面情況,對市場主體開展信用分類監管。 下一步,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通過加強商品質量抽檢、強化信息公示、構建協同共治體系等舉措,創新監管體制機制,強化監管執法,實現維權關口前移,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維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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