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紮緊制度之籠 深化從嚴治黨——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狠抓落實成效明顯

2016-03-06 09: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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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 張曉松、胡浩)“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必須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這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提出的明確要求。

兩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堅持抓立行立改、抓內涵發展、抓重點突破、抓任務落實,力求將《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落到實處,中央紀委牽頭的改革任務已出臺多項較為重要的制度成果。

隨著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以黨內法規制度為準繩,以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為抓手,以派駐、巡視監督等為經緯,全面從嚴治黨制度之籠越扎越緊,不能腐的效應初步顯現。

健全黨內法規制度

“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

這是不久前中央紀委發佈的上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艾寶俊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案件通報。有心人發現,今年發佈的通報在表述上已與以往有所不同。

2016年1月1日,修訂後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施行,將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的新實踐上升為制度成果,為紀檢監察機關提供了更嚴的“尺子”,並迅速體現在相關案件通報中。

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基礎性工程。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步伐加快:修訂廉政準則,樹立看得見、摸得著、夠得到的高標準;修訂紀律處分條例,劃出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修訂巡視工作條例,為巡視監督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中央紀委還把立規修規作為統一思想、形成共識的過程。截至目前,950余名省部級以上幹部,1.9萬餘名廳局級幹部,近40萬名黨員幹部聽取兩項黨內法規的宣講,形成了共學黨規、強化黨紀的濃厚氛圍,有力推動了黨章黨規的學習貫徹。

切實履行紀委監督責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近日發佈消息:2015年,10名中管幹部因嚴重違紀受到黨紀重處分,中央紀委對其作出“斷崖式”的重大職務調整。

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探索實踐,使領導幹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

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對應的是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第三種。從“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到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彰顯了鐵腕反腐、懲前毖後的堅決態度,也體現了嚴管厚愛、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是紀檢體制的重大創新。

201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談話函詢5.4萬件(次),對違反紀律的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20萬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8.2萬人。

兩年多來,各級紀委堅守監督執紀問責的定位,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黨委和紀委的監督,推動紀委雙重領導體制落到實處;把紀律挺在前面,探索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隨著紀檢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紀委“幹什麼”“依據什麼幹”“怎麼幹”等問題逐步厘清,定位更加清晰、職責更加明確、機制更加完善,建立起一支對黨忠誠、嚴格履職、敢於擔當、守住底線的紀檢幹部隊伍。

實現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

今年元旦前一天,中組部機關黨員幹部收到這樣一條短信:“各位黨員幹部節日期間要自覺遵守各項紀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各項規定……”短信的落款是:“中央紀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組、機關紀委”。

同樣收到短信的還有中央編辦、中央黨校和中國浦東、井岡山、延安幹部學院的黨員幹部。

這只是中央紀委駐中組部紀檢組實施綜合派駐監督的一個縮影。

派駐監督,作為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在黨的十八大後向著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全覆蓋加快邁進:

2014年12月,中央出臺意見,為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全覆蓋確定了時間表和路線圖。2015年1月,中央紀委在中辦、中組部、中宣部等中央和國家機關首次設立7家派駐機構。同年11月,中辦印發方案,明確中央紀委設置47家派駐紀檢組,實現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的派駐機構全覆蓋。

實現全覆蓋後,派駐監督單位增加了87個,派駐機構卻減少了5家,副部級和司局級職數沒有增加一個。

速度與效率的背後,是創新的理念和方式。“方案一大亮點就是加大了綜合派駐力度。在47家派駐機構中,27家為綜合派駐,負責監督119家單位。”中央紀委副書記楊曉渡説。

只要方向正確,邁出一步就是勝利,堅持下去就一定能充分顯現出改革效應。

發揮巡視“利劍”作用

日前,中央巡視組向32家單位和4個地方進駐完畢,標誌著十八屆中央第九輪巡視工作全面展開。

經過兩年多實踐,新一輪中央巡視仍然不斷透出新意:首次對已巡視過的遼寧、安徽、山東、湖南等4個省進行“回頭看”,重點檢查該發現的問題有沒有遺漏和巡視整改落實等情況,做到件件有著落。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工作的理念思路與時俱進、方式方法不斷創新:

——在外延上,向著全覆蓋目標邁進。

不到3年時間,中央巡視組已完成8輪巡視,共巡視149個地方、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實現了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央金融單位的全覆蓋。在黨的十九大前,中央巡視將實現對地方、部門、央企、金融、事業單位等五個板塊的全覆蓋。

——在內涵上,監督定位日益清晰。

從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這個中心,圍繞作風、紀律、腐敗和選人用人等方面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到把檢查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執行情況,“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等納入巡視重點;再到提出巡視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巡視,是政治巡視不是業務巡視,巡視監督定位更加準確,指向更加聚焦。

——在手段上,更加機動靈活。

黨的十八大後首輪中央巡視就開始探索“三個不固定”——組長不固定、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和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從第三輪起,在常規巡視同時又著手開展專項巡視,精準發現,定點突破。從第六輪起,實行每輪一個巡視組巡視兩個或三個單位,增強其針對性。第九輪巡視則首次開展“回頭看”。

巡視制度不斷創新,“利劍”作用日益凸顯。

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中管幹部案件,超過一半的線索來自於巡視。僅2015年,中央巡視組就發現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3000余件、“四風”問題400余件,督促查處450余名中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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