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3-26 09:40 來源: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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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嚴限購、差別化信貸、強化監管形成組合拳

首套房“認房不認貸”,二套房首付五成起

非戶籍居民購房繳納個稅或社保年限改為“滿5年及以上”

在解釋有關房地産信貸政策時,上海市住建委負責人強調,將堅持“認房不認貸”原則,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凡目前在房地産交易系統內查詢到已擁有1套住房的,無論其是否有貸款記錄、無論其住房貸款是否結清,均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對目前沒有住房的購房者,還是實施首套房政策

根據國家對房地産市場“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上海出臺政策措施。昨天,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主任顧金山介紹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上海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相關情況。

《若干意見》共有九條,明確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若干意見》還提高了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住房信貸:從緊實行差別化政策

此次《若干意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國土資源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金融服務辦聯合製訂。政策的首個關鍵點,是明確了首套房認定“認房不認貸”的政策。

《若干意見》強調從緊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違反承諾則作為失信行為信息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在解釋有關房地産信貸政策時,市住建委負責人強調,將堅持“認房不認貸”原則,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凡目前在房地産交易系統內查詢到已擁有1套住房的,無論其是否有貸款記錄、無論其住房貸款是否結清,均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對目前沒有住房的購房者,還是實施首套房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調查統計研究部主任王振營表示,此次政策出臺,主要是在上海市整體房屋供給緊張的情況下,“要首先保證沒有房子的,購買第一套房的需求。一方面,需要繼續保持相對的金融支持,提供足量的信貸,首付比例維持在30%的水平上;另一方面,要控制高企的房價,就要進行比較嚴格的甄別,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適度提高貸款標準。”

從嚴限購:杜絕用企業名義違規操作

除了“只認房不認貸”,此次“滬九條”中,還要求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若干意見》規定,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還有一條嚴厲的政策是規定: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上海市限購政策執行。也就是説,政策杜絕利用企業購房的名義,規避限購的渠道。此前,不少人利用這一點,進行操作,此次政策,向他們大聲説“不”。

同時,為進一步規範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加強監管:叫停首付貸、過橋貸

《若干意見》明確,上海將建立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工作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協調,完善監管機制,加強對房地産市場的跟蹤、分析和研判,及時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並協同推進落實。各區縣政府結合區域實際,組織、協調、落實本區域房地産市場的監管職責。

進一步強化房地産市場監管,規範從業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託全市統一的商品房預售許可信息管理系統和商品房銷售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防止捂盤惜售。按照上海市存量房經紀合同和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制度,強化房産仲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資金第三方監管制度。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産仲介機構相關“捂盤惜售、炒作房價、虛假廣告、利用不正當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並將相關信息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嚴禁房地産開發企業、房産仲介機構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自我融資、自我擔保、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對各類非正規金融機構為房産交易提供各種形式金融業務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業內人士評價,強化市場監管和開展執法檢查,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市場交易秩序,促進房地産市場的健康發展。

住房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加快

此次 《若干意見》,無論是從嚴限購、差別化信貸、強化市場監管開展執法檢查,還是加大住房用地供應力度等,九條環環相扣,形成一套“組合拳”。有關住房保障體系的政策條文,有望令部分中低收入家庭加快改善住房條件。

《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的供應管理。特別是多渠道籌措人才公寓住房,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自建人才公寓(單位租賃房),向職工出租。開展新一批次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受理。

根據《若干意見》,上海還將建立統一、規範的房地産市場信息定期發佈機制。加大住房用地供應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應比例。加快舊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著力擴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難群體受益面。

記者從昨天的發佈會上了解到,下階段,上海將按照房地産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和特大型城市發展的客觀規律,始終對標“三個為主”的原則,不斷在實踐中總結和完善相關政策,圍繞新目標、新要求,聚焦新情況、新問題,從大局大勢中把握房地産市場的新變化,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著力於完善“分層次、多渠道、成系統”的住房供應制度,著力於提高住房資源利用效率,支持和滿足合理的住房需求,不斷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讓廣大居民共享住房發展成果,共創城市美好未來。

政策背景:堅持“三個為主”平穩發展

為進一步完善上海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上海將根據國家對房地産市場“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繼續堅持上海市“兩個體系”、“三個為主”和“四位一體”的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方針,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住房市場體系繼續堅持以居住為主,更加注重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堅持以市民為主,更加注重滿足上海市戶籍人口和穩定就業的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保障科創中心建設引進人才的居住需求;堅持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更加注重中低價位、中小套型的居住需求。住房保障體系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加快完善各項體制機制,多策並舉,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盡最大努力解決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記者 張奕)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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