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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實施“地與人”相協調的城鎮化政策

2016-04-25 20:4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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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 王立彬)我國將全面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挂鉤政策,以促進土地城鎮化與人口城鎮化相協調的發展之路。

記者25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城鎮化建設土地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新型城鎮化用地需求、統籌各業各類用地,優先保障進城人員住房、教育、醫療等民生項目和城鎮基礎設施、新産業新業態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用地。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挂鉤機制,以人定地、地隨人走,依據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和新增用地標準,合理確定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保障農村轉移進城落戶人員用地需求,促進土地城鎮化與人口城鎮化相協調。

通知要求切實維護進城農民土地合法權益。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加快推進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權的權能及實現形式,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變。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可以先行先試,根據有關法律授權,探索退出宅基地統籌利用方式,穩步開展農民住房財産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轉讓,支持引導進城落戶農民宅基地使用權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全面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挂鉤政策,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完善收益形成與返還機制,將增減挂鉤收益全額返還農村,推動美麗宜居鄉村建設。

國土資源部強調,要抓緊完成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優化區域、城鄉用地結構。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為目標,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向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傾斜,向發展潛力大、吸納人口多的縣城和重點鎮傾斜。綜合考慮房地産去庫存和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有保有壓、優化結構,因城施策、分類調控,合理安排房地産用地供應。允許尚未開工房地産項目用地按照有關規定改變用途,用於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鼓勵以各類住房配建、現有非住宅用地改變用途等方式,支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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