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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財政安排10億元支持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

2016-05-27 21:09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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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安徽小崗村農村改革座談會上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解決農作物秸稈亂燒問題的有關講話精神,今年財政部通過整合和調整增加預算安排10億元資金,會同農業部圍繞加快構建環京津冀生態一體化屏障的重點區域,選擇農作物秸稈焚燒問題較為突出的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10個省(自治區,以下簡稱試點省)開展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試點。

中央財政試點資金,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由試點省按照集中連片、整體推進,多元利用、農用優先,市場運作、政府扶持的原則,通過政策鼓勵扶持,引導農民自主自覺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嚴禁秸稈露天焚燒。秸稈綜合利用試點要求堅持農用為主,以肥料化、飼料化促進種養結合,推動秸稈機械粉碎還田、生物腐熟還田、養畜過腹還田,因地制宜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農村沼氣集中供氣工程、秸稈成型燃料、秸稈食用菌種植等能源化、燃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各地可通過秸稈綜合利用試點支持提高秸稈工業化利用水平,對已經形成一定産業規模的生物質燃油、乙醇、秸稈發電、秸稈多糖、秸稈澱粉、造紙、板材等,積極研究加快産業擴張和技術擴散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秸稈工業化利用率和利用水平。同時,鼓勵各地充分發揮社會化服務組織的作用,加快培育發展秸稈收儲運等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並將農機購置補貼、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農業生産全程社會化服務、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等扶持措施與秸稈綜合利用有機結合,形成政策合力,做大做強秸稈綜合利用的基礎平臺。

財政部、農業部在要求試點省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管理服務和資金監管的同時,明確對試點省建立績效考核機制,考核後三名的省份將退出試點範圍,以期實現試點省份有進有退的動態管理機制和有利於推動試點工作開展的激勵約束機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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