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地方國資監管體制需轉變

2016-06-04 07:11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2015年,我國國有企業的資産總額為119.2萬億元,其中地方國有經濟的企業資産總額已經佔到46%,超過54萬億元,地方國企已成為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從實際情況看,地方國資企業發展還面臨不少困境,一是經濟效益不夠理想。在企業創效方面,地方國企創造的利潤僅是中央企業的40%略強。二是制度建設滯後。多數地方國企的證券化水平處於初級階段,企業的基礎管理相對比較薄弱,發展戰略規劃不夠清晰。地方政府對地方國企發展的重視程度也顯得薄弱。地方國資監管機構行政化趨勢比較明顯,過於注重國有資産自身的安全,而對國有經濟在區域發展中應具有的引領、帶動和示範的功能有所弱化。三是地方國資監管機構本身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客觀上造成了實現資産保值增值目標與管理者收入之間的脫節,影響了監管效果。

要加快地方國資監管體制的轉變,首先,地方國資監管機構要按照“國資監管機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國有資本投入的實體企業”的“三層架構”形態,規劃完善國資管理格局。地方國資委應當按照社會公共管理部門的模式,了解和掌握國有資産運營的總體情況,研究和分析運營中的具體問題,及時完善相關制度,並採取有效措施監督和指導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國有資産的監管可以分別通過董事會、監事會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實現政企分開,從而激發和調動企業自身的主動性與自覺性,改善經營管理局面。

其次,地方國資委要在國資運營部門與政府其他部門、與社會組織之間,在不同的國資運營部門之間搭建起相互溝通的平臺,一方面指導和幫助國資運營部門完成好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目標,一方面協調和推動國有經濟服從服務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優化國有資産結構。

再次,國有資本運營部門要根據公認的市場準則在資本市場上對國有資産進行專業性的操作,通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通過推動資本流動、控制國有經濟發展重點、提供公益服務配套以及推動企業提升管理等途徑,實現國有資本綜合收益的最大化。(天津市國資委 關健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