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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臺《意見》助力鋼鐵煤炭行業脫困

2016-07-10 07:57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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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人社廳下發《關於做好全省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産能過程中職工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去産能過程中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全省安排2500個公益性崗位,專項用於以上人員托底幫扶。

拓寬職工就業渠道。積極引導企業最大限度挖掘內部潛力,充分利用企業現有場地、設施和技術,採取轉型轉産、盤活資産等多種方式,對化解過剩産能過程中的富餘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企業為促進職工內部轉崗安置開展的職業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幫助分流人員再就業。企業裁員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要依法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清償拖欠職工的工資,並及時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接續轉移和檔案移交等手續。免費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並納入當地就業創業政策扶持體系。根據分流人員就業需求,建檔立卡,有針對性地制定再就業幫扶計劃,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

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吸納去産能鋼鐵煤炭企業中的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額度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專項用於職工托底幫扶。各地圍繞社會公共服務需求,合理調整現有公益性崗位項目,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去産能過程中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各地現有公益性崗位人員享受扶持政策期滿、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其他原因退出公益性崗位,産生的空缺崗位優先安置以上人員。(記者 王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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