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資源稅改革首月減負5.54億元

2016-10-11 07:25 來源: 人民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資源稅改革首月減負5.54億元
首個水資源稅試點省份河北省水資源稅收入1.22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10日公佈的數據顯示,作為資源稅全面改革後的首個徵期, 8月份全國共有62479戶納稅人申報繳納資源稅20.65億元,其中,124個從價計徵稅目收入17.3億元,佔84%,5個從量計徵稅目收入3.35億元,佔16%。按改革前政策計算應徵資源稅費26.19億元,稅費相抵,總體減負5.54億元,降幅21.14%。作為首個水資源稅試點省份,河北省共有7809戶取用水戶申報繳納資源稅1.22億元。

作為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的又一項重大稅制改革,今年7月1日起,我國全面推開資源稅改革,實行從價計徵,清理收費基金,同時突破目前僅對礦産品和鹽徵稅的局限,在河北省試點開徵水資源稅。

“本次資源稅全面改革是對前期尚未從價計徵的所有129個稅目進行改革。其中實施清費立稅和從價計徵的稅目有124個,僅實施清費立稅、繼續從量計徵的稅目有5個,主要是稅源分散、計稅價格難以取得的砂石、黏土等。”據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負責人介紹,從首個徵期繳稅情況看,無論是重點稅目,還是重點企業,稅費負擔總體都是降低的。

從12個重點稅目看,首個徵期資源稅收入為9.62億元,佔129個稅目資源稅收入的46.58%。其中,鐵、金、鋁、鉛鋅、鎳、石灰石、磷、氯化鉀、硫酸鉀、海鹽等10個稅目資源稅費負擔下降,降幅從5%到48%不等;銅負擔基本持平;石墨因考慮保護戰略資源而相應提高了稅負。

從典型調查的130戶重點企業看,資源稅全面改革後的平均負擔率為4.88%,比改革前資源稅費負擔率7.16%下降2.28個百分點,降幅為31.8%。其中,112戶企業負擔降低或持平,共減負0.89億元;18戶企業負擔略微上升,共增負395萬元;增減相抵,凈減負0.85億元。

“在當前礦價普遍處於低位的情況下,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使絕大部分企業負擔減輕。”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説,礦山企業以及礦業協會普遍支持全面改革,即使稅負上升的石墨企業也對保護戰略資源的政策安排表示理解。

與此同時,以清費立稅、從價計徵為主要內容的資源稅全面改革,有效促進了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産業結構升級,在機制和理念上都帶來了更深層次變化,節約資源成為企業共同追求。

“按照本次改革新設的優惠政策,首個徵期,全國共為符合資源節約利用條件的企業減免資源稅2006萬元。”據財産和行為稅司負責人介紹,為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此次改革對開採難度大、成本高以及綜合利用的資源給予稅收優惠,包括符合條件的衰竭期礦山、採用充填方式開採和綜合利用的礦産資源。

本次改革中,首次登場的水資源稅格外引人注目。首個徵期,河北水資源稅收入1.22億元,計稅取水量為1.34億立方米。“改革前後水資源稅費負擔變化總體表現為‘三增三平’,總體符合政策設計初衷。”河北省地稅局總經濟師朱清鬱介紹,“三增”即抽取地下水企業稅負增加,超採區企業稅負增加,特種行業稅負增加;“三平”是居民生活用水負擔持平,企業正常用水負擔基本持平,農業用水負擔不變。

水資源稅抑制地下水超採的調控作用初步顯現。首個徵期的水資源稅收入與近3年河北省水資源費月均收入相比增加0.56億元,增幅為86%。改革後每立方米水資源稅的平均稅額,地表水為0.3元,地下水為1.23元,地下水是地表水的4.1倍,兩者稅額差比改革前水資源費的費額差明顯擴大。

處於地下水嚴重超採區的河北唐山三友集團及時調整用水結構,取用地下水與地表水的數量比由原來的6:4調整為改革後的1:9。宣化鋼鐵公司目前正在制定將城市中水進行處理後作為生産用水的計劃,以替代取用地下水,不斷降低總用水量。

財産和行為稅司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下一步將繼續落實好資源稅全面改革各項措施,加強與國土資源等部門的協作,對重點納稅人開展一對一的輔導,不斷放大改革效應,助推資源行業轉型升級,促進綠色發展。 (記者 吳秋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