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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農民資金互助社有章可循

2016-12-04 10:07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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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江蘇省金融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明確要求全省農民資金互助社必須統一到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統一採用全省聯網的業務和監管系統,業務上不得跨地域經營、不得向非成員發放互助金、吸收公眾存款、不得進入資本市場。這意味著,我省給農民資金互助社正式套上監管“籠頭”。

今年三季度統計數據顯示,全省經地方政府或業務主管部門審批設立的農民資金互助社350家,總規模104.76億元,成員約47.59萬戶,基礎股金13.42億元,吸收互助金81.4億元,投放互助金餘額77.5億元。省金融辦銀行一處處長錢東平説,經過近三年的規範整理工作,我省梳理出一整套農民資金互助社的管理辦法。“‘轉籍’是當務之急,登記註冊必須從民政部門轉到工商部門,全省不再新設此類組織,民政部門不再對原有組織進行證照年檢。”錢東平説,原則上要求350家互助社全部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轉籍。完成“轉籍”後的農民資金互助社必須接入全省聯網的統一監管系統。

在風險防範方面,我省要求農民資金互助社計提互助金流動性準備和股金流動性準備,計提比例不低於10%,由行業協會統一存管。此外,明確貸款投放上限,對單一成員發放的互助金不超過股金的15%,前10大戶不超過股金的50%。(記者 趙偉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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