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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成都市委原副書記李昆學提起公訴

2016-12-27 11: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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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2月27日電(記者 葉含勇)成都市委原副書記李昆學(正廳級)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日前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資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昆學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昆學,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資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昆學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産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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