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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反腐的鐵籠扎得更密

2017-03-13 00: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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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姜偉超、劉懷丕)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12日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兩高發佈貪污賄賂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明確貪污受賄定罪量刑標準;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大老虎”被依法審理並關進“籠子”,在審判白恩培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件中首次適用終身監禁;一大批侵害群眾利益的“蒼蠅”被繩之以法;楊秀珠等多名潛逃海外的“狐狸”被抓回……2016年,反腐法網越織越密,對腐敗分子形成強大震懾。

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黨的建設、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抓手。

審理每一起腐敗案件、判決每一個腐敗分子,把每一個案子都辦成鐵案,把貪腐的劣跡攤開來曝于陽光之下,這不僅彰顯了黨和國家有腐必懲的決心,樹立了法治的威嚴,更給全社會上了一堂堂反腐“公開課”,有助於實現不敢腐的目標,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構築不想腐的堤壩。

關於2017年依法懲治腐敗的工作部署,兩高報告均指出將堅持懲治腐敗力度不減。堅持依法反腐高壓不降,尺度不松,節奏不變,“打虎”“拍蠅”“獵狐”一起抓,這將進一步體現依法懲治腐敗的剛性力量,鞏固已經形成的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

打鐵還須自身硬,要深入推進法治反腐,政法機關首先要堅持刀刃向內,下大力氣“清理門戶”,堅決清除、依法懲處害群之馬,凈化政法隊伍、磨礪幹部作風。同時進一步著力加強能力建設,把法治反腐的鐵籠扎得更密,更加精準地“打虎”“拍蠅”“獵狐”,不斷提升司法懲治、震懾和預防腐敗的能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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