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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今起施行

2017-03-15 15:35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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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網購將更有維權保障——從今天起,《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

1月6日,國家工商總局公佈《辦法》,旨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實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根據《辦法》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引導和督促平臺上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供技術保障。

《辦法》以特別規定的方式明確: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商品銷售必經流程中設置顯著的確認程序,供消費者對單次購買行為進行確認。如無確認,網絡商品銷售者不得拒絕七日無理由退貨。同時,應當採取技術手段或者其他措施,對於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進行明確標注。

《辦法》明確規定三類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即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辦法》還規定了商品完好標準、退貨程序、相應法律責任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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