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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78億元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提前下達

2017-11-09 07:19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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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提前下達2018年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78.327億元,該項補助待2018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撥付使用。

財政部要求有關省(區、市)做好預算編制、指標和項目安排、分解下達等相關工作。同時,認真執行《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據悉,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是指中央財政設立,主要用於加強革命老區專門事務工作和改善革命老區民生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省級財政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可在年度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一併使用。

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不得有償使用,不得用於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不得用於投資經商辦企業,不得用於購置交通工具(專用車船等除外)、通信設備,不得用於能夠通過市場化行為籌資的項目以及不符合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原則及範圍的其他開支。(記者 吳秋余、曲哲涵)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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