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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領域市場準入進一步放寬

2018-01-19 08:14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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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實施
民航領域市場準入進一步放寬

新修訂的《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將於19日正式實施。民航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修訂後的規章將進一步放寬民航領域市場準入,有利於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民航市場體系。

民航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顏明池介紹,本次修訂主要有三大變化:第一,放寬國航、東航、南航三大航國有控股要求,允許國有相對控股,並要求“國有相對控股”應當由單一國有投資主體及其控股企業相對控股。同時,在相對控股概念中增加了對企業“實際支配”的要求,保證國有控制力。第二,放寬主要運輸機場的國有股比要求,將國有控股要求放寬至允許國有相對控股。而且跟三大航一樣,對國有相對控股作出限制,並要求實際支配;同時對有國有股比要求的運輸機場範圍,由原來的省會及其他9個重要城市運輸機場修改為“納入民航發展規劃的國際樞紐和區域樞紐,以及具有戰略意義的民用運輸機場”,以便與民航五年發展規劃相銜接。第三,進一步放開行業內各主體之間的投資限制。全面放開了通用機場和行業其他主體之間的相互投資限制;一定程度放開了運輸機場及保障企業對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包括全貨運航空公司的投資限制;縮減了與其他民航企業相互投資有限制的運輸機場數量等。在維護公平競爭的同時,進一步滿足民航企業相互投資需要。

民航局強調,這次規章修訂,更明確採用了負面清單模式,除規章明確規定的公共航空運輸、民用運輸機場、空中交通管制系統、航空燃油銷售儲運加注等方面有投資限制外,國內各類主體投資民航其他領域和項目,都沒有投資準入限制。(記者 趙展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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