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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産負債管理監管規則發佈

2018-03-02 08:0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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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防範保險業資産負債錯配風險,加強資産負債管理監管,提升保險公司資産負債管理能力,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了保險資産負債管理監管主幹技術標準共五項監管規則。

資産負債管理監管規則是繼“償二代”之後保監會制定的又一重要監管工具,主要包括能力評估規則、量化評估規則和管理報告規則。

據介紹,資産負債管理監管規則具有三大特點。一是立足行業實際,針對我國保險市場特點和重點風險領域創新設計了量化評估指標,能夠有效識別公司面臨的再投資風險和現金流錯配風險;二是實現公司可比,在兼顧公司類型、發展階段和風險偏好等不同特徵的基礎上,通過定性與量化相結合的方式形成一套標尺,客觀衡量公司資産負債匹配狀況和管理能力高低;三是強調資産負債聯動,將資産端與負債端的協調聯動貫穿于公司決策經營全過程,引導公司建立持續、雙向的溝通協調機制,鼓勵公司進行組織創新和技術創新,督促提升資産負債管理能力。

據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資産負債管理監管規則自發文之日起試運行。在試運行期間,繼續徵求相關方面意見,及時評估完善,暫不針對各保險公司的評級結果採取監管措施。正式運行後,保監會將根據管理能力和匹配狀況將保險公司劃分為A、B、C、D四大類,對於能力高、匹配好的A類公司,適當給予支持性的監管政策,對於能力較低或匹配較差的C類、D類公司,實施針對性的監管措施,逐步構建業務監管、資金運用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協調聯動的長效機制。

下一步,保監會將搭建資産負債管理監管系統模塊,指導公司準確填報指標信息,在試運行期間對季度報告進行研究分析,跟蹤監測相關風險;組織開展資産負債管理能力自評估及監管試評估,推動保險公司健全組織架構,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加強溝通交流和評估,根據試運行情況進一步完善監管規則,加快出臺《保險資産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記者 江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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