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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

2018-11-07 08:3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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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
縮短重大資産重組最長停牌期限

中國證監會近日發佈《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從停復牌基本原則、停復牌期限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進一步規範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證監會不斷優化交易監管,組織證券交易所完善相關規則,規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行為,上市公司股票隨意停牌、長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得到有效緩解。但與國際成熟市場相比,仍存在著停牌事由較多、停牌期限特別是重大資産重組停牌期限較長等問題。為此,證監會研究制定了《指導意見》。

據介紹,《指導意見》確立了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基本原則,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機會。明確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斷性停牌為原則、連續性停牌為例外。上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及時披露的原則,分階段披露有關事項的具體情況,不得以相關事項不確定為由隨意申請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請股票停牌代替相關各方的保密義務。

壓縮股票停牌期限,增強市場流動性。《指導意見》明確,進一步縮短重大資産重組最長停牌期限;明確上市公司破産重整期間其股票原則上不停牌;並購重組委審核期間,上市公司股票在並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召開當天應當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復牌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強制復牌。

《指導意見》要求,強化股票停復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確市場預期。並明確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指導意見》修改完善股票停復牌具體規則,做好有關停復牌的自律管理與服務。(記者 周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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