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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專利代理專業化市場化

2018-11-14 07:4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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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專利代理條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促進專利代理專業化市場化

前不久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專利代理條例(修訂草案)》,修訂後的《專利代理條例》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涉及哪些內容?新條例有何亮點?11月13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知識産權局副局長賀化和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條例修改的有關情況。

賀化表示,現行《專利代理條例》于1991年公佈實施,對規範專利代理活動、提高創新水平和質量、保障專利制度良好運行起到了積極作用。截至今年10月底,42569人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執業專利代理人達到18468人,專利代理機構達到2126家。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專利代理行業狀況和發展環境發生了顯著變化,現行條例的一些規定已經與行業實際、有關法律規定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適應。

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長金武衛表示,此次條例修改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改進專利代理行業準入制度,以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專利代理的專業化和市場化。

以專利代理機構的市場準入為例,新條例將現行條例規定的設立專利代理機構審批改為從事專利代理業務審批,放在工商登記之後,實行“先照後證”。與此同時,簡化審批程序,取消了原來申請設立專利代理機構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專利管理機關審查同意的內容,實行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直接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審批,取消了實踐中專利代理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審批。

對於“黑代理”問題,國家知識産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坦言,專利代理行業經過多年快速發展,行業規模逐漸壯大,整體服務能力有所提升,基本保障了專利制度的良好運行。但由於利益驅動,市場上出現了“黑代理”的違法行為。

宋建華説,“黑代理”以牟利為目的,缺少專業化素質和能力,通常採取虛假宣傳、低價競爭等不正當手段吸引客戶,在實踐中,針對專利代理服務的一些投訴或糾紛,多數也是由於“黑代理”行為引發的。

“禁止‘黑代理’是國際通行做法。在其他國家實踐中,未經許可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行為,也要予以法律制度層面的規制。”宋建華説,遏制這種嚴重擾亂行業正常秩序的違法行為,新條例明確規定了“黑代理”的法律責任,對違反相關規定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由省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定數額的罰款。

在新修改的條例中,專利代理行業從業者的稱謂由“專利代理人”改為“專利代理師”。賀化表示,專利代理不僅是提升專利質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服務創新主體的重要環節,提升行業從業者的社會影響力,使其更有執業榮譽感,是此次條例修改的一個重要考慮,“這種稱謂既順應了廣大代理從業人員的訴求,也參考了歐美等發達國家對專利代理執業人員的稱謂”。

“下一步,知識産權局將繼續提升行業監管水平和行業服務能力,規範專利代理執業行為,營造良好創新環境,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有力支撐。”賀化表示。(記者 沈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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