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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法草案提請
審議 將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

2018-12-24 07:2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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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法(草案)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

財政部部長劉昆在對草案作説明時表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制定資源稅法是其中重要任務之一。制定資源稅法,可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

此次的草案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海域開採礦産品或者生産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資源稅,其中礦産品包括原礦和選礦。草案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規定了164個稅目,除包括現行中央層面列舉名稱的稅目外,還將現行授權地方層面列舉名稱的稅目統一納入,進一步規範資源稅稅目。

劉昆表示,水資源稅改革正處於試點階段,試點範圍為北京、天津、河北等10個省區市,徵稅制度仍需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草案規定,試點地區可以根據本地區水資源狀況、取用水類型和經濟發展等情況實行差別稅率,每立方米取用水量平均稅率不超過10元。(記者 張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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