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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關於港口航運環節違規收費案例的通報

2019-01-06 08:34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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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 交通運輸部
關於港口航運環節違規收費案例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交通運輸廳(委),各直屬海事局: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優化營商環境、清理口岸收費的工作部署,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交通運輸部,對航運企業反映的違規收費線索進行核查,發現一些亂收費行為。為發揮警示懲戒作用,現將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海南洋浦益明港口服務有限公司、海口鑫海納港航技術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海南忠富船舶服務有限公司、三亞華利清污有限公司、三亞華利清污有限公司八所分公司違反《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港口收費計費辦法>的通知》(交水發﹝2017﹞104號)規定,將圍油欄使用費拆分為圍油欄使用費和圍油欄佈防服務費兩項,變相超標準收費。

二、天津信航技術設備服務有限公司、遼寧大連匯通水域工程有限公司違反交水發﹝2017﹞104號規定,超出政府定價標準收取圍油欄使用費。

三、廣東惠州大亞灣航鵬環保服務有限公司違反交水發﹝2017﹞104號規定,在圍油欄使用費之外加收“夜班費”。

四、廣東江門市新會晉業水上碼頭防污工程有限公司違反交水發﹝2017﹞104號規定,在提供圍油欄布設服務過程中,按照1.5元/噸的標準捆綁收取進出港簽證、船員接送等其他代理服務費用。

五、中國石油廣西石化公司碼頭、中國石化北海石化公司碼頭超出《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5號)規定應當布設圍油欄的範圍,要求在其碼頭裝卸航空煤油等非持久性油類的船舶布設圍油欄並收取費用。

六、山東青島實華原油碼頭違反《船舶引航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號)中有關中國籍船舶引航的範圍“應由海事管理機構會同市級地方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門提出報交通部批准發佈”的規定,要求進入該碼頭的所有中國籍船舶必須引航並收取費用。

七、山東勝利油田長安中法工貿有限公司、山東萬通集團東營海欣船舶服務有限公司違反交水發﹝2017﹞104號規定,超出標準收取拖輪費。

八、遼寧盤錦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盤錦港子公司)違反交水發﹝2017﹞104號規定,自立收費項目收取消防監護費。

各省(區、市)市場監管、交通運輸(海事)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此次通報的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監管。一是建立聯動機制。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交通運輸(海事)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協調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及時依法處理投訴舉報案件,加強信用監管,對於嚴重失信行為特別是嚴重的違規收費行為加強聯合懲戒。二是加強行業督導。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要結合港口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對港口經營者收費情況加強督導,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三是督促自查自糾。各級市場監管、交通運輸(海事)部門要宣傳港口收費相關政策法規,以約談、提醒告誡等形式,督促港口航運環節相關經營者對照典型違規收費案例進行自查自糾,舉一反三,及時整改,引以為戒。四是強化社會監督。廣泛宣傳投訴舉報電話、官網、微信微博等投訴舉報途徑,對於典型亂收費問題要在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市場監管總局
交通運輸部
2018年12月1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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