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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高守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03-13 10:53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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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高守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守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陽奉陰違,是典型的“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乘坐頭等艙,公車私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違反群眾紀律,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産遭受重大損失;違反生活紀律,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其家庭財産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不能説明來源,涉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犯罪。

高守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項紀律”項項違反,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已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高守良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北京市紀委監委)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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