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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安機關“雲劍”行動出臺重大舉措

2019-07-25 12:50 來源: 公安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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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安機關“雲劍”行動出臺重大舉措
公安部發佈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50名重大在逃人員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公安部7月24日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機關深入推進以“打詐騙、抓逃犯、保大慶”為主題的“雲劍”行動,發佈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50名重大在逃人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有關情況。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郭林主持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巡視員蔣明、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張曉津,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局長劉忠義、副局長姜國利出席發佈會。

郭林介紹,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正在開展 “打詐騙、抓逃犯、保大慶”的專項打擊行動,這次行動被稱為 “雲劍”行動,劍鋒直指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電信網絡詐騙、民族資産解凍類詐騙、套路貸等新型犯罪,通過專項打擊,堅決遏制此類犯罪高發勢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同時,要強力緝捕一批嚴重刑事犯罪在逃人員,最大限度地消除社會治安隱患、確保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為新中國成立70週年大慶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這次專項行動是公安部黨委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要努力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的要求,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自6月13日至10月31日開展“雲劍”專項打擊行動。昨天,公安部再次召開視頻調度會,對深入推進“雲劍”行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必須以更大的決心、更實的措施、更強的力度,務求專項打擊行動取得實效。今天,公安部以發佈會的方式,發佈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50名重大在逃人員,這還是第一次。同時,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並在今天對外公佈,可見這次專項打擊行動力度之大、決心之大。

劉忠義通報,“雲劍”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嚴格落實屬地責任,積極創新工作機制,探索運用科技手段,強力緝捕在逃人員,取得顯著成效,共抓獲在逃人員57106名,比去年同期增長32%。其中,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在逃人員7266名,詐騙、盜竊等侵財犯罪在逃人員16686名,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20%、28%。在“雲劍”行動中,公安部將抓捕潛逃多年的歷年重大逃犯作為重中之重,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充分運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強化研判分析和協作配合,廣泛發動群眾舉報線索,取得良好成效。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抓獲潛逃5年以上的在逃人員1350名,潛逃10年以上的在逃人員345名,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25%、30%。通過集中追逃,全國公安機關破獲了一批塵封多年的積案,有效回應了人民群眾的期待。

公安部此次公開通緝的50名在逃人員主要涉嫌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嚴重暴力犯罪、重大侵財犯罪和重大黑惡犯罪。公安機關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線索,協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對提供有效線索,為抓捕工作發揮關鍵作用的人員,每抓獲1名在逃人員,公安部將給予人民幣10萬元獎勵。對舉報線索或者協助抓捕的群眾,公安機關承諾嚴格保密。同時,廣大群眾要注意自身安全,獲悉犯罪嫌疑人下落或者線索後不要貿然處置,可撥打當地110報警。

劉忠義介紹,公安機關將持續深入開展“雲劍”行動,圍繞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最突出的犯罪問題,不斷加大追逃打擊力度,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將充分運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大數據資源,進一步提高追逃工作效率,增強抓捕實效。繼續加大對歷年重大在逃人員的緝捕力度,對1000名重大積案在逃人員進行集中督捕,適時繼續發佈公安部A級通緝令,對特別重大的在逃人員公開懸賞通緝。對重點場所、重點行業開展集中清查行動,進一步擠壓在逃人員潛藏空間。充分發動人民群眾積極舉報在逃人員線索,全力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姜國利通報,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同時給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統稱“在逃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規定,在逃人員自《通告》發佈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通告》規定了認定在逃人員自動投案、立功表現、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情形,敦促在逃人員認清形勢、抓住機會,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通報》還對包庇窩藏在逃人員以及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等犯罪行為的處理作出了規定。

張曉津表示,我國歷來實行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刑事政策。兩高一部《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確給予在逃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並且具體規定了從寬處理的期限以及投案自首、立功的情形。凡是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在逃人員,都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投案自首,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司法實踐中,對於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檢察機關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對於執迷不悟,在《通告》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員,將依法懲處,絕不姑息。公安司法機關將堅決貫徹《通告》精神,嚴格兌現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希望在逃人員從自身前途命運考慮,從親人和家庭著想,儘早作出正確抉擇,不要有任何企圖逃避法律制裁的僥倖心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機關將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決打擊懲治各類違法犯罪;同時,將始終秉承法治精神,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線索、新聞媒體積極宣傳發動,希望被通緝的在逃人員放棄僥倖心理、主動投案自首。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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