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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開出首張電子煙罰單

2019-10-17 18: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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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10月17日電(王曉丹、呂晟)“我抽的是電子煙,不知道電子煙也在禁煙的範圍。”10月14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附近的公交站臺,控煙執法人員對一名練姓吸煙者開出首張電子煙罰單。

這源於深圳市本月實施的控煙條例。記者從深圳市控煙辦獲悉,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版《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規定,公共交通運輸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範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禁止吸煙。

新版條例中,公交站臺首次被納入禁煙場所,並對吸煙及煙草製品進行了明確定義,即吸煙是指使用電子煙、持有點燃或者加熱不燃燒的其他煙草製品;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煙草作為原材料生産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製品以及電子煙。

在14日執法現場,共有6名煙民被罰,各罰款50元,其中包括1名電子煙煙民。

根據新版條例,目前深圳禁煙場所從七類增加至九類。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汽車、地鐵、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將全面禁煙。只要在禁煙場所吸煙,執法人員即可處50元罰款並當場收繳;拒不改正者,處200元罰款;對有阻礙執法等情形者,處500元罰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