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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規範校外線上培訓,每節課不得超過40分鐘

2019-12-20 15: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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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2月20日電(記者 顧小立、俞菀)浙江省教育廳等七部門20日發佈《浙江省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發展的實施細則》,建立校外線上培訓備案審查制度,參照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標準,同步規範校外線上培訓,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實施細則規定,在浙江經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的平臺和機構,其主辦機構、培訓內容、培訓人員納入備案範圍。學科類指的是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科學、政治、道德與法治、歷史、歷史與社會、地理等。非學科類(音樂、舞蹈、美術、書法等)的校外線上培訓不納入本次備案範圍。

備案審查制度要求,線上培訓應當根據學生年齡、年級合理設置課程培訓時長,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直播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衝突,面向小學一二年級的培訓不得留作業。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

在師資隊伍管理方面,線上培訓應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科學、政治、道德與法治、歷史、歷史與社會、地理等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要在培訓平臺和課程界面的顯著位置公示培訓人員姓名、照片和教師資格證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訓人員的學習、工作和教學經歷。

在信息數據安全方面,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不得調用和學習相關功能無關的隱私權限,不得徵集與使用本培訓平臺功能無關的學生和家長個人信息。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對用戶賬號、密碼、註冊手機號碼等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不得洩露、不得出售,確保學生和家長的信息安全。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在用戶終止使用平臺服務後,應當停止對用戶個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併為用戶提供登出賬號的服務。

浙江將對校外線上培訓備案管理實行動態監管機制。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申報審查時提交的申報材料或者測試樣品存在主觀惡意、弄虛作假行為的,或同一個校外線上培訓機構被黃牌警告後且在灰名單續存期間再次出現違反本實施細則規定的,列入黑名單。對列入黑名單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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