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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工傷保險省級統籌今年全面啟動 同類企業不同費率將成歷史

2020-01-23 09:40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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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務會議20日審議通過《江蘇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今年起,我省將全面推進工傷保險省內“五統一”,並實施設區市基金統收統支。在此基礎上,適時推進全省統收統支,提高基金共濟能力和保障水平。

“五統一”,是指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工傷保險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統一費率政策和繳費標準,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統一待遇支付標準,統一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這些將為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提供全省統一的政策環境,為下一步全省統收統支奠定基礎。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2019年底,全省工傷保險參保職工2014.45萬人,分佈在70個統籌區。由於各統籌區參保規模、基金結余不同,基金規模小、高風險行業較多的地區費率往往較高,不同地區的同類企業參保費率不同,影響省內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重高風險行業集中的小統籌區內企業的繳費負擔。

我省推進省級統籌具備較好的現實條件。從全省範圍看,全省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約160億元,備付能力超過25個月。實現全省統籌,在全省範圍內統一繳費標準,統一政策待遇,基金全省統籌,共濟能力無疑大大增強。《意見》明確全省各類行業工傷保險費率按照發生工傷風險的概率,根據國家規定的八檔費率等級劃分執行,費率標準從0.2%到1.9%不等。今年為費率政策過渡期,各地因費率調整和降費減負産生的當期赤字,由當地累計結余彌補。2021年起,基準費率與國家規定的費率標準不一致的,一律調整至國家費率基準標準。符合階段性降費條件的地區,待降費政策結束後再執行國家費率標準。

實施省級統籌,是否會影響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省人社廳相關人員表示,實施省級統籌後,待遇中與涉及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的項目,統一調整為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以生活護理費為例,蘇北蘇中大部分地區生活護理費將提高。蘇南工傷職工的待遇也將採用過渡政策,保障待遇水平不降低。”此外,省人社廳將會同省財政部門專門制定工傷保險待遇調整辦法,統一提高全省工傷職工住院期間伙食補助、食宿費等標準。(黃紅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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