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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武威市委原副書記陶軍鋒一審獲刑10年

2020-01-23 15: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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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蘭州1月23日電(記者 王博、何問)22日下午,甘肅省張掖市臨澤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甘肅省武威市委原副書記陶軍鋒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陶軍鋒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1年,被告人陶軍鋒在擔任甘肅省蘭州市市長助理、蘭州市發改委主任、蘭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蘭州市西固區委書記等職務期間,索取、收受他人房産、黃金、現金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61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陶軍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構成受賄罪。鋻於被告人陶軍鋒在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退繳,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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