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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關於2019年法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0-03-30 14:40 來源: 國資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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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資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要求,紮實推進國資監管法治機構和法治央企建設,國資委系統法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

一、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郝鵬高度重視法治建設,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將其作為根本遵循,統籌推動國資委系統法治建設。國資委黨委會議先後專題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對加強國資國企法治建設作出安排部署;黨委會議認真學習《中國共産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等三部黨內法規精神,並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措施;舉辦國資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暨局級幹部研修班和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專題學習班,郝鵬同志明確要求全委黨員幹部深刻學習領會依法治國、依規治黨重要內容,不斷推進國資國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加強對國資國企法治建設的頂層推動。深入研究謀劃國資國企法治建設年度工作任務,納入《國資委2019年工作要點》,確保法治建設與其他重點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督促。制定《國資委黨委工作規則》和《國資委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修訂《國資委工作規則》,建立國資委黨委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清單制度,健全重大決策法律審核機制,明確重大決策、重要制度文件必須進行法律論證、集體審議。多次主持召開黨委會、委務會專題審議國資委立法工作計劃、黨委規範性文件制定計劃以及法治建設年度情況報告,研究制定統籌推動國資委系統法治建設的有關措施。安排部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國資委黨委關於執行向黨中央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制度的若干規定》等黨委規範性文件,確保黨內法規在國資國企領域落實落地。推動建立黨委規範性文件合法合規性審查制度,開展對下級黨組織黨委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試點,促進提升系統黨建工作水平。

(三)強化對法治建設具體措施的指導督促。郝鵬同志多次對法治建設作出批示,在2019年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會議上專門對依法監管、依法治企作出部署要求。組織提供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産管理情況中中央企業國有資産管理情況有關材料。安排部署國資委重點參與的法律法規研究工作,成立公司法修改工作專班,多次對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起草作出指示批示。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機關幹部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

二、2019年國資委系統法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一)依法全面行權履職。一是持續深化職能轉變。印發《國務院國資委關於以管資本為主加快國有資産監管職能轉變的實施意見》,從總體要求、重點措施、主要路徑、支撐保障四個維度提出明確要求,加快向以管資本為主職能轉變。二是加大授權放權力度。制定《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對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進行動態調整,依法厘清國資監管職責邊界,規範履職方式和流程。三是加快建設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印發《2019年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建設工作方案》,通過召開專題彙報會、工作推進視頻會等方式,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切實提高監管效能。四是嚴格出資人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定《國資監管提示函工作規則》《國資監管通報工作規則》和《中央企業禁入限制人員信息管理辦法》,依法加強事前事中監管,強化事後監督問責。加大核查追責力度,組織或者督促企業開展責任追究。五是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組織召開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研討培訓班暨工作推進會,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有關工作的通知》,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加快形成國資監管一盤棋。

(二)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一是嚴格落實依法決策機制。健全國資委黨委和國資委工作規則,完善科學民主決策制度。二是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機制。進一步健全國資委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加強對涉及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事項的法律論證把關,嚴格公平競爭審查。三是自覺接受黨內監督。誠懇接受、嚴肅對待、深刻反思中央巡視反饋指出的問題,制定方案建立臺賬,逐一對賬銷號,統籌推動42家中管企業一體整改,巡視整改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四是自覺接受審計監督。積極支持和配合審計工作,全面提供資料、主動説明情況,對審計反饋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認真加以整改。對審計反映的涉及中央企業的問題,加大監督追責力度。五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國資委互聯網站和國資小新微博、微信累計發佈信息14000余條。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2019年共辦理信息公開申請146件。建設央企信息公開平臺,推動中央企業信息公開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三)完善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一是切實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工作。編制2019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優先保障産權交易、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內控體系建設等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急需項目。全年共印發規章規範性文件16件。二是嚴格規範立法工作程序。修訂《國資委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注重加強立法調研評估、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強化法律審核把關、規範上會審議程序,切實落實備案審查有關規定,確保規範性文件質量。三是持續開展文件清理和整理彙編。2019年宣佈廢止失效規範性文件15件、一攬子修改2件,並及時將清理結果向社會公佈。截至2019年底,國資委現行有效規章27件、規範性文件208件。彙編出版《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規章規範性文件彙編(2003-2018)》。四是積極參與國家立法有關工作。積極參與公司法、企業破産法等法律修訂工作,充分反映地方國資委和中央企業意見建議。

(四)深入推進法治央企建設。一是壓緊壓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組織開展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情況“回頭看”,督促中央企業主要領導嚴格落實有關要求,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作為必修課,切實增強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二是加強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推動《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落實,制定反壟斷、商業秘密保護等6個重點領域合規管理指南,指導中央企業積極推進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抓緊建立完善工作體系。三是完善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印發風險提示函,對中央企業共性法律問題進行風險提示。指導中央企業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法律審核質量,加強風險識別、預警和合同履約全程管控,實現法律管理與經營管理的深度融合。四是夯實法治工作基礎。持續推進法治機構和法律隊伍建設,目前中央企業全部設立了法律事務機構,其中一級獨立部門的有79戶;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達到1190家,央企系統法治工作隊伍達到2.7萬人。五是強化信息共享交流。指導12個中央企業法治工作協作組通過座談等方式進行交流,遴選60個案例入選第5批中央企業法治建設優秀案例庫,編發6期《國資委系統法治工作簡報》,加強先進經驗交流和學習借鑒。

(五)紮實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一是健全日常學法機制。印發《國資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定》、制定國資委機關黨建工作年度要點,將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列入黨委中心組、黨支部學習重要內容。二是突出法治宣傳教育重點內容。將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重中之重,將憲法學習作為重點內容,將與重點業務相關法律法規和國資監管法規制度文件作為主要內容,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三是紮實開展法治專題培訓。舉辦國資委機關法治建設專題培訓班、中央企業總法律顧問履職能力培訓班和第三期中央企業高級法律管理人才履職能力培訓班,組織舉辦6期“法治講堂”視頻課堂,累計參加達13萬人次。四是創新普法方式方法。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互聯網+”普法活動,通過國資委網站法治建設專欄和“國資法治”微信公眾號集中展示國資委系統法治建設成果。推動中央企業和各地國資委豐富普法活動,通過組織答題活動、製作法治文化宣傳片、舉辦企業法務技能大賽等形式,講述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好故事。

(六)持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一是單獨編制黨委規範性文件年度制定計劃。印發2019年國資委黨委規範性文件制定計劃,確定年度立法項目,嚴格規範計劃外項目新增程序,不斷增強文件制定的科學性、計劃性和嚴肅性。全年印發文件20件。二是開展黨委規範性文件前置審核。嚴格落實黨委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強合法合規性審查,全年共審查69件次,確保國資委黨委規範性文件符合憲法法律、黨內法規和中央文件要求。三是加強黨委規範性文件管理。建立黨委規範性文件統一編號、統一管理制度,開展文件集中清理,廢止失效17件。截至目前,國資委現行有效黨委規範性文件70件。嚴格執行黨委規範性文件備案有關規定,實現備案率、通過率100%。四是加強對中央企業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指導督促。開展部分中央企業黨委規範性文件備案試點工作,共審查6家試點中央企業黨委規範性文件41件,有力推動中央企業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三、存在問題和2020年工作打算

當前,國資監管法治建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法律制度供給仍相對短缺,特別是國資監管的制度文件尚不能完全滿足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監管實際工作的需要。二是法治建設工作總體還不平衡,國有企業合規管理仍處於起步階段,涉外法律風險防範存在短板。三是個別單位領導幹部對法治的重視程度不夠,法治建設存在走過場傾向,法律管理與業務工作仍然存在“兩張皮”現象。四是廣大幹部職工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仍需提升,學法用法的積極性、主動性還需加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升。五是法治工作機構和隊伍仍相對薄弱,機關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作用需要進一步發揮,國有企業法律人員隊伍建設和培養需要進一步加強,涉外法律人才相對匱乏。

2020年,國資委將堅持問題導向,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確保《綱要》要求得到有效落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續完善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研究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加強法律審核,確保文件質量,定期開展文件清理,積極推動公司法修改和企業國有資産基礎管理條例制定工作。二是持續深化國資監管職能轉變,深入研究落實以管資本為主的實踐舉措,跟蹤督促權責清單規範執行情況,積極推動落實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各項任務。三是加強依法行權履職,健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進一步細化法律顧問履職範圍和程序,強化機關法律風險防範,提高行政應訴工作質量。四是全力確保法治央企建設目標順利實現,加強對標對表,著力固根基、補短板、強弱項,確保企業法治建設取得實質性提升,研究提出未來三年法治建設目標。五是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組織做好“七五”普法總結驗收相關工作,研究啟動國資委系統“八五”普法規劃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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