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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活垃圾分類執法:2450家單位被批評教育、警告和責令改正

2020-05-12 18: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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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記者 關桂峰、田晨旭)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5月1日正式施行。記者日前從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條例實施後,城管執法部門共檢查各類賓館、飯店餐廳、機關事業單位、樓宇物業、商場超市、居住小區1.5萬餘家(個),對其中存在問題的2450家單位予以批評教育、警告和責令改正。

“只有一個桶肯定容易混裝混放,應該分別設置廚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總隊七分隊隊長張震説。11日,在物美超市大成路店的蔬果區域,執法隊員發現,在一個沒有任何標識的垃圾桶裏,草莓等爛水果和塑料袋、紙盒等混在一起。

針對該超市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問題,執法人員當場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和談話通知書。該超市將被立案調查,並面臨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條例實施後,執法過程中發現的主要問題為:未指定專人負責指導、監督垃圾分類工作,未按規定設置並管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混裝混運。自5月11日起,北京市城管執法部門對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責令整改等執法程序,但依然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開展執法處罰,重點查處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混裝混運違法行為。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城管執法部門將對違法行為和違法主體開展執法檢查,重點完成對單位和社區投放環節的普查;檢查垃圾清運企業,緊盯收運環節中無資質運輸、混裝混運、泄漏遺撒等問題;檢查消納處理環節和再生資源回收環節,緊盯消納處理企業未分類處理生活垃圾、廢品收購場所環境臟亂等突出問題;對拒不履行分類義務、拒不落實分類措施、拒不整改、阻撓執法的單位和個人,將採取曝光、處罰、聯合懲戒等手段。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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