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證監會對康美藥業作出行政處罰及禁入決定

2020-05-15 07:47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 劉慧)證監會14日宣佈,近日依法對康美藥業違法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21名責任人員處以9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款,對6名主要責任人採取10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與此同時,相關仲介機構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行政調查審理程序中。證監會已將康美藥業及相關人員涉嫌犯罪行為移送司法機關。

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欺詐行為,踐踏法治,對市場和投資者毫無敬畏之心,嚴重破壞資本市場健康生態。證監會最終認定,2016年至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虛增鉅額營業收入,通過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將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工程項目納入報表,虛增固定資産等。同時,康美藥業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上述行為致使康美藥業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證監會表示,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職責,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及誠信記錄等追責體系,對財務造假等行為重拳出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