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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介紹4月全國民航安全運行和《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等有關情況

2020-05-15 10:51 來源: 民航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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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佈會

5月13日,民航局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佈會,相關負責人介紹4月全國民航安全運行情況和近日新出臺的《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記者在發佈會上了解到,4月,全國航班正常率為97.63%;全貨機貨運量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共完成23.7萬噸,同比增長31.1%。

民航局新聞發言人、航空安全辦公室主任熊傑在發佈會上介紹,4月份,全行業完成運輸航空飛行42.2萬小時;未發生運輸航空事故,行業安全生産繼續保持平穩態勢。截至4月底,全國運輸航空持續安全飛行116個月、8287萬小時。

生産運行方面,4月份,民航主要生産指標同比降幅較上月均有所收窄。其中,共完成運輸總週轉量39.5億噸公里,同比下降62.4%,降幅較上月收窄1.0個百分點;完成旅客運輸量1671.5萬人次,同比下降68.5%,降幅較上月收窄3.2個百分點;完成貨郵運輸量48.4萬噸,同比下降19.4%,降幅較上月收窄3.9個百分點。而全貨機貨運量則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共完成23.7萬噸,同比增長31.1%。運行保障方面,4月份共保障各類飛行20.87萬班,日均6958班,日均同比下降56.9%,日均環比上升6.47%。全國航班正常率為97.63%。

隨著我國疫情防控工作從應急狀態轉入常態化,民航全行業堅持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安全工作,組織開展了“敬畏生命、敬畏規章、敬畏職責”宣傳教育和“抓作風、強三基、守底線”安全整頓活動,為疫情防控、復工復産和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發佈會上,民航局政法司司長顏明池介紹,民航近日出臺《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是民航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在民航領域的具體實施,是民航下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開放市場環境的重要抓手。《細則》將近年來已經開展或正在推進的改革舉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將民航在疫情防控中對行業治理的探索和經驗進行總結提煉,明確工作原則、制度要求和工作方向,為進一步複製推廣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提供了法律依據。《細則》的出臺體現了民航局“刀刃向內”,優化民航營商環境的決心,對促進民航領域投資、吸引各類資本釋放出積極信號。

《細則》共六章47條,主要包括明確管理責任和工作原則,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全面提升民航政務服務水平,加大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力度四個方面內容。明確管理責任和工作原則,要求民航有關行政機關加強對本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措施;提出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權責一致、廉潔高效的工作原則;專設監督管理一章,對於民航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細則》規定、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將嚴格追責。

針對市場環境,《細則》對市場準入及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精簡優化審批、行政審批“證照分離”改革、市場主體需提供的“證明”事項清理、投資審批改革等內容做了細化規定。針對政務環境,《細則》主要著眼于政務信息化、公開、規範化三個方面,逐步實現政務事項網上辦理、政務數據信息互聯共享、電子證照及電子印章建設等內容,打造公開、透明、高效的民航政務運行體系。尤其是提出民航“互聯網+政務”路線圖,要求民航各業務子系統“應接盡接”,各類政務信息系統在統一平臺實現“一網通辦”,為企業和群眾節約辦事成本,提高辦事效率。

為加大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力度,從源頭上避免民航各級行政機關出臺破壞市場環境的政策,《細則》在信用監管、雙隨機監管、分級分類監管等方面做了細化規定,為民航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法治保障。記者在發佈會上了解到,疫情期間,民航局專門下發通知推廣非現場監管方式,成效顯著。今年3月非現場監管比例達到行業監管總量的43%,是去年同期的10倍,允許採用非現場監管方式的檢查內容比例提升至78%。因此,在轉變監管方式方面,《細則》也要求推廣“雙隨機、一公開”,逐步擴大適用非現場監管,進一步豐富監管方式,節約監管資源,擴大監管範圍,提升監管效能。

民航局5月例行新聞發佈會實錄

中國民用航空局于5月13日(星期三)舉行新聞發佈會,民航局新聞發言人、相關司局主要負責人介紹民航4月安全生産運行情況、介紹《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介紹《關於進一步優化貨運航線航班管理政策的通知》,並答記者問。

民航局綜合司副司長 朱雲祥:各位媒體朋友、各位網友,大家好,今天我們召開民航局5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

出席今天新聞發佈會的是航空安全辦公室主任熊傑、政策法規司司長顏明池、運輸司二級巡視員靳軍號。此次發佈會將介紹民航4月安全生産運行情況、介紹《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介紹《關於進一步優化貨運航線航班管理政策的通知》,並答記者問。

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主任 熊傑: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通報今年4月份全國民航安全生産運行情況。

安全運行方面:4月份,全行業完成運輸航空飛行42.2萬小時;未發生運輸航空事故,行業安全生産繼續保持平穩態勢。截至4月底,全國運輸航空持續安全飛行116個月、8287萬小時。

生産運行方面:4月份,民航主要生産指標同比降幅較上月均有所收窄。其中,共完成運輸總週轉量39.5億噸公里,同比下降62.4%,降幅較上月收窄1.0個百分點;完成旅客運輸量1671.5萬人次,同比下降68.5%,降幅較上月收窄3.2個百分點;完成貨郵運輸量48.4萬噸,同比下降19.4%,降幅較上月收窄3.9個百分點,全貨機貨運量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共完成23.7萬噸,同比增長31.1%。

運行保障方面:4月份共保障各類飛行20.87萬班,日均6958班,日均同比下降56.9%,日均環比上升6.47%。全國航班正常率為97.63%。

隨著我國疫情防控工作轉入常態化,民航全行業堅持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安全工作。組織開展了“敬畏生命、敬畏規章、敬畏職責”宣傳教育和“抓作風、強三基、守底線”安全整頓活動,進一步加強了關鍵崗位人員安全教育,推動了安全責任落實,增強了風險防範意識,促進了從業人員依法依規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確保了行業安全運行平穩可控,為疫情防控、復工復産和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安全環境。

民航局政策法規司司長 顏明池:各位媒體和記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來介紹《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的有關內容。

首先是《細則》出臺的必要性。民航出臺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是民航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在民航領域的具體實施,是民航下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開放市場環境的重要抓手。《細則》將近年來已經開展或正在推進的改革舉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將民航在疫情防控中對行業治理的探索和經驗進行總結提煉,為下一步民航放管服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提供指引,明確工作原則、制度要求和工作方向,為進一步複製推廣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提供了法律依據。《細則》的出臺,將全面提升民航放管服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提升有關工作措施的系統化、規範化,增強改革舉措的權威性和法律約束力。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的背景下,《細則》的出臺體現了民航局“刀刃向內”,優化民航營商環境的決心,對促進民航領域投資、吸引各類資本釋放積極信號。

其次是《細則》的主要內容。《細則》共六章47條,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管理責任和工作原則。《細則》要求民航有關行政機關加強對本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措施。《細則》提出了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應當堅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權責一致、廉潔高效的工作原則。此外,《細則》還專設了監督管理一章,對於民航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細則》規定、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將嚴格追責。

二是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細則》圍繞民航市場主體在生産經營過程中可能遇到的痛點難點問題,從市場準入、審批制度改革、行業資源使用等方面,對市場準入及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精簡優化審批、行政審批“證照分離”改革、市場主體需提供的“證明”事項清理、投資審批改革、平等使用民航時刻、航線等生産要素、平等對待市場主體等內容做了細化規定,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

三是全面提升民航政務服務水平。《細則》圍繞打造公開、透明、高效的民航政務運行體系,從政務信息化、政務公開、政務規範化三個方面,對民航有關行政機關按照總體部署逐步實現政務事項網上辦理、政務數據信息互聯共享、電子證照及電子印章建設、政務服務標準化、政務信息公開等內容進行了細化規定。

四是加大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力度。《細則》從市場主體參與政策制定、文件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行業監管創新等方面對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手段作了全面規定。從源頭上避免民航各級行政機關出臺破壞市場環境的政策,並在信用監管、雙隨機監管、分級分類監管、行業監管系統建設、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普法責任等方面做了細化規定,為民航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民航局運輸司二級巡視員 靳軍號:各位記者朋友們,上午好: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提高我國航空貨運能力,增強我國物流行業國際競爭力的要求,民航局在充分徵求行業內外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于近期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優化貨運航線航班管理政策的通知》。《通知》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針對貨運航空在日常運行中存在的難點、痛點和堵點,通過簡化程序、放開限制、分類管理、精準調控等措施,減少了審批環節、提升了審批效率,對各航空公司靈活、高效地安排貨運航班計劃,著力提升國內和國際航空物流運力發揮出明顯的促進作用。下面我向大家通報一下具體政策措施。

一、放寬北京“一市兩場”貨運航線運營安排。

2018年民航局發佈了《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轉場投運及“一市兩場”航班時刻資源配置方案》,要求除中國郵政航空可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同時運行外,其他航空公司只能在兩場中任選其一。結合大興機場的實際投運情況,經綜合評估北京兩場的保障能力和當前貨運物流發展需要,《通知》中明確放開了北京兩場的貨運航線運營限制,此後各航司均可同時在北京兩場運營貨運航線。

二、簡化國內貨運航線經營許可的頒發程序。

《通知》明確,今後將不再對單一的具體國內貨運航線實施經營許可,而是將國內貨運航線許可證合併,對航空公司來講,意味著只須申請一次許可,獲准後即可運營所有國內貨運航線。

三、簡化國際貨運航線經營許可的頒發程序。

在符合雙邊協定的基礎上, 民航局針對涉及不限貨運指定承運人數量和運力額度的國家、地區和境外航點的國際貨運航線實行清單制管理,制定並及時更新航線目錄(目前包含至美國等26個國家、地區的航線)。航空公司僅須申請一次許可,獲准後即可運營目錄內所有的國際貨運航線。

四、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簡化航班計劃審核程序。

《通知》針對日常工作中少部分因安全、空防、航班正常等原因被採取限制措施的航線航班,明確要整合建立“貨運航線航班限制清單”,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對於所有不在“限制清單”範圍內的貨運航線航班,航空公司均可在國內航班執行3日前、國際航班執行1日前,將航班計劃錄入“中國民航航線航班管理系統”,航班計劃數據將通過系統互聯,自動共享至運行監控中心“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劃管理系統”,從而大幅度提升審核效率。

五、對貨郵航班時刻與客運航班時刻實施差異化的管理。

《通知》明確,通過對貨郵航班時刻實施差異化的管理措施,更好的滿足貨郵運輸發展需要。具體包括全國機場零時至六時之間新增的貨郵飛行時刻,增量另計,不計入控總量範圍;航班時刻主協調和輔協調機場,晚22時至次日8時,遵照客貨同等對待的原則協調配置貨郵飛行航班時刻;非時刻協調機場以及航空貨郵樞紐集散的時刻協調機場,全天24小時,遵照客貨同等對待的原則協調配置貨郵飛行航班時刻。同時,民航局將嚴格執行時刻執行率的考核,確保航班時刻得到有效使用。

六、提升航線航班監管信息化水平。

《通知》明確關於貨運航線航班的相關信息可通過“中國民航航線航班管理系統”和“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劃管理系統”獲取,在簡化貨運航線經審批手續的同時,繼續保障民航各級行業管理部門對貨運航線航班實施精準監管。

《通知》發佈後,運輸司第一時間向各航空公司和各地區管理局進行了政策解讀,並分別下發了《關於簡化國內貨運航線航班許可程序的通知》和《關於簡化國際貨運航線許可審批的通知》,明確了具體流程和工作要求。目前我們正抓緊為各航空公司換發貨運航線經營許可,落實各項便利化政策。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貨運審批“綠色通道”實施成效

此外,關於疫情爆發以來記者朋友們高度關注的貨運審批“綠色通道”實施成效,我也向大家通報一下近期的情況:

民航局繼續落實《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國際航空貨運建立審批“綠色通道”的通知》要求,明確審批流程簡化、運行規範評估程序豁免、申請時限縮短以及7×24小時系統在線受理等舉措,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經過一系列努力,短時間內,我國國際航空貨運能力和供給水平有了較大提升。一是貨運定期航班大幅增加。目前,我國與49個國家的102個境外航點保持定期貨運航班飛行。4月份中外航空公司平均每週執行貨運定期航班1574班,比疫情前增加55.2%;根據5月前兩周計劃,中外航空公司平均每週執行定期貨運航班2365班,比疫情前增加133.2%。二是臨時貨運航班成倍增長。3月、4月分別批復全貨機加班包機1794班、2225班,同比分別增加401.1%、476.4%,實現了爆髮式增長。特別利用大量閒置客機開通“客改貨”加班包機,在全貨運航班基礎上,3月、4月額外新增988班、3619班,有效緩解了疫情對民航行業的衝擊。三是協助解決郵件積壓問題。在郵政航空原有航班基礎上,支持新增加到日韓及周邊貨運臨時航班149班,有效解決了前期反映比較突出的郵件快件積壓問題。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國家戰略和行業發展需要,結合航線航班各項政策的落實情況,不斷梳理總結,繼續簡政放權,為航空貨運發展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務。

謝謝大家!

《經濟日報》記者提問:《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會給行業帶來什麼利好?

顏明池:《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是民航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行動方案,也是民航以法治方式不斷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方案。《細則》對民航營商環境的作用突出體現在3個方面:

一是對市場環境的優化。在市場環境中,行政審批制度是關鍵,也是重要抓手。2013年以來,民航局已經先後取消或下放了30項審批事項。通過審批事項清理、“先照後證”、“兩證合一”、取消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等改革,分層次、分步驟推進民航審批事項的取消或下放、前置改後置、聯合審定、職業資格清單目錄管理。疫情防控期間,民航局發佈公告調整審批工作方式,通過多種靈活方式精簡審批、優化服務,穩妥推進企業復工復産。比如,對“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執照”等5項許可實行網上辦理,對“外航駐華常設機構設立審批”等 2項許可採用郵寄或傳真方式接收申請材料,對“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證核發”等 6項許可採用遠程審查或驗證等非現場方式辦理,對“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等3個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出書面承諾後直接批准,對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飛行訓練中心合格認定”等許可證,直接延長有效期,疫情結束後再辦理延續或換發業務。民航通過採用上述靈活審批方式,在減少人員聚集流動、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時,確保民航行政審批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剛才,運輸司領導對國際航空貨運審批“綠色通道”以及優化貨運航線航班管理等民航近期優化審批程序的具體政策做專門介紹,這些舉措都為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了有益探索,積累了寶貴經驗。

《細則》總結以往工作經驗,在深化民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確立了基本工作原則。《細則》明確,對於已取消的審批事項,不得以“備案”、“註冊”、“認定”等任何形式變相審批;對於保留的審批事項,通過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劃定管理邊界,通過整合實施、“證照分離”等改革試點,持續縮減和優化。按照《細則》要求,我們將繼續組織梳理和論證,縮減不合理的準入限制,“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優化審批事項。目前,民航局從便利申請人的角度,正在研究將疫情期間一些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作為今後常態化的工作方式固定下來,將民航全部49項審批事項按照“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其他特殊情況下最大限度減少辦理環節”這三種優化審批方式進行梳理,加大放管服力度,切實為市場主體減負。

二是對政務環境的優化。高質量的政務服務能直接推動營商環境的改善,也是行業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體現。近年來,民航局持續推動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細則》在以往工作基礎上,提出了民航實施“互聯網+政務”的路線圖。明確了民航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的工作目標,實現政務事項網上受理、辦理、反饋和查詢;提出民航局行政審批服務平臺建設任務,民航各業務子系統數據按照“應接盡接”原則,逐步實現民航各類政務信息系統在大平臺的集中運行,實現“一網通辦”;要求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系統和制度建設,明確有關電子證照、公文、印章、檔案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為企業和群眾節約辦事成本,提高辦事效率。

在政務數據信息化基礎上,《細則》還提出了跨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及數據共享交換的目標,要求民航各類審批、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信用管理等信息要在大平臺歸集並與國家數據交換平臺實現共享和對接。

三是對行業監管方式的優化。公正公開、簡約高效的行業監管體系能夠提高市場效率,促進營商環境健康發展。《細則》對創新和規範行業監管執法提出了明確要求。在監管信息化建設方面,明確提出“互聯網+監管”理念,提出探索推進“智慧監管”。在“精準監管”制度建立方面,對經濟監管類和安全監管類事項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對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等。在監管規範化方面,要求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提出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在轉變監管方式方面,要求推廣“雙隨機、一公開”,逐步擴大適用非現場監管。疫情期間,現場監管受到諸多限制。為在保障運行安全的前提下復工復産,民航局專門下發通知,推廣非現場監管方式。2020年3月非現場監管比例達到行業監管總量的43%,是去年同期的10倍,允許採用非現場監管方式的檢查內容比例提升至78%,進一步豐富監管方式,節約監管資源,擴大監管範圍,提升監管效能。按照《細則》要求,我們將進一步梳理總結監管方式創新舉措,使監管執法更符合行業發展現狀和要求,為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提升行業治理水平。

央視財經記者提問:因疫情影響,目前有些航司的客機臨時改貨機運行,這種方式是否長期可行?下一步,民航局將出臺哪些具體措施引導貨運更好發展。

靳軍號: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因客運航班調減、停航導致客機腹艙運力大幅減少,國際航空物流出現了階段性的運力緊張。目前,各航空公司積極開展“客機載貨”業務,也就是最近大家所熟知的“客改貨”,為提升國際航空貨運能力,穩定我國産業鏈、供應鏈做出了積極貢獻。但我們應當看到,客運航空公司開展“客機載貨”,是疫情防控期間非常規的應急舉措,是特殊情形下的市場自救行為。

在貨運市場競爭中,與運營成熟的貨運航空公司相比,客運航空公司開展“客改貨”,短期內仍存在明顯劣勢,主要體現在:一是基礎條件差。運營成熟的貨運航空公司有相對完善的市場服務網絡、固定用戶群體和長期合作夥伴,這是開展“客改貨”的客運航空公司短時間內難以彌補的;二是服務能力弱。長期以來,航空物流客戶需要“門到門”的服務,運營成熟的貨運航空公司可以整合其合作夥伴資源共同解決,而開展“客改貨”的客運航空公司通常僅能支持從機場到機場,難以有效滿足客戶需求;三是運營成本高。目前客機載貨主要採取三種模式:純腹艙載貨、腹艙+客艙不拆座椅載貨、腹艙+客艙拆座椅載貨。其中,載運量最大的“腹艙+客艙拆座椅載貨”模式,僅相當於同類型全貨機載運量的三分之一。這意味著,同樣執飛一班貨運任務,客機載貨的運營成本接近全貨機的三倍。

由於疫情防控工作和推進復産復工均對國際物流産生較大需求,而僅靠全貨機運力又難以滿足,導致一段時期內貨運價格迅速上漲;另一方面,我國民航客運航班恢復量不到60%,大量的閒置客機運力資源可供使用,在此背景下,客運航空公司對開展“客機載貨”表現出較高的積極性。與此同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針對我國産業供應鏈保通保暢保供的總體部署,民航局適時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如審批“綠色通道”、降費減負等,引導和支持傳統客運航空公司進入貨運領域。下一步,我們將堅持以“優環境、補短板、調結構、強供給”為戰略導向,一是眼睛向內,做好國務院87次常務會議任務的分解、細化,確保各項工作得到儘快落實。目前和海關“單一窗口”相銜接的“航空電子貨運”項目試點工作已經啟動。二是研究做好疫情後期“平”“戰”轉換的政策儲備,固化疫情期間實施“綠色通道”、供需對接等政策成果,引導國際航空貨運良性、可持續發展。三是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航空貨運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研究優化貨運航班時刻資源供給政策,支持加快建設現代航空物流基礎設施,研究推進機場地面保障體制改革,持續推動建設自主可控的國際航空物流體系。四是積極協調相關部委,進一步推進對航空物流行業的減費降稅工作,促進降低航空物流成本。

朱雲祥:本次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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