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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部門將嚴查納稅人“被任職”違法行為

2020-06-23 07:4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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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自然人納稅人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時驚訝發現,自己“被任職”了:明明沒有在某公司任職,卻有該公司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記錄,懷疑是個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作違法使用。

6月22日,經濟日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維護正常的經濟稅收秩序,保護自然人納稅人合法權益,稅務部門與公安、教育等部門通力合作,依法查處了一批冒用個人身份信息偷逃稅款的違法企業。

比如,為嚴厲打擊冒用大學生信息偷逃稅款行為,北京稅務稽查部門近日迅速出擊,對涉嫌冒用大學生身份信息的北京某設計諮詢公司立案檢查,查明其冒用某高校25名大學生身份信息虛假申報的事實。在河北,稅警雙方協同作戰,快速查處了河北三河市某商貿有限公司冒用15名在校大學生和其他5名社會人員身份信息案,查補稅款12.35萬元。今年4月,寧波市稅務部門發現,寧波市H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寧波Z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寧波C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個人所得稅相關異議申訴平台中存在高達2萬餘條身份冒用異議申訴記錄,涉及申訴舉報人4328人。深圳稅務稽查部門根據冒用申訴風險線索,對深圳市某資産管理公司實施突擊檢查,查實該企業在短短一年半的時間裏,冒用129條個人身份信息,虛增管理費用並在賬簿上多列支出,進而少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偷稅事實。

專家分析,上述案件具有三大共同特點:一是精心“設計”偷稅手段。涉案企業的主營業務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這類業務可用於抵扣的成本相對較少,企業經營者就打起了虛增成本的歪主意,鋌而走險地冒用個人身份信息,把企業從盈利“扭轉”為虧損,最終達到偷稅目的。

二是精準“發放”偽造工資。偽造的員工工資均在個人所得稅起徵點以下,既能虛增工資成本、偷逃企業所得稅,也未達到起徵點,只需申報而無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不會增加實際成本。

三是精確“瞄準”下手對象。涉案企業冒用的員工身份大多為在校大學生,由於大學生群體尚未真正就業,對自身的個人所得稅信息關注度較低。

稅務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稅務部門將繼續積極與相關部門密切溝通協調,加強線索收集分析,強化綜合治理,加大對冒用個人身份信息實施偷稅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大學生身份信息保護和規範管理,切實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營商環境。(記者 董碧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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