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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浙檢察機關探索“上海—浙江灣區”公益訴訟協作

2020-06-30 15: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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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6月30日電(記者 蘭天鳴)記者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滬浙兩地八家檢察機關已就《關於建立上海—浙江灣區檢察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達成共識,明確八家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涉及其他院相關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主動將案件線索及有關材料移送相關院。

在案件信息共享機制方面,上海金山區檢察院聯合浦東新區檢察院、奉賢區檢察院以及浙江慈溪市檢察院、平湖市檢察院、海寧市檢察院、海鹽縣檢察院、紹興市上虞區檢察院,將對正在辦理的生態環境資源、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公共安全等跨區域公益訴訟案件的進展情況予以實時通報。八家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部門對跨區域的公益訴訟線索、訴前檢察建議等案件信息、經驗做法進行共享。

在案件聯合辦理機制方面,八家檢察機關針對發生在接壤地區、上海—浙江灣區破壞生態資源、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危害公共安全的跨區域公益訴訟案件,實行涉案地檢察機關聯合辦理機制。需要開展跨區域聯合調查的,所在地檢察機關應當提供支持幫助。

在案件技術協作機制方面,八家檢察機關將加強生態環境、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公共安全公益訴訟辦案技術互助,在調查取證、檢驗鑒定、檢察專家庫資源共享協作等方面加強異地辦案協作。

此外,八家檢察機關還將開展兩項跨區域檢察專項行動:注重辦理跨區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運輸安全、食品藥品及公共衛生監管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注重辦理跨區域的水污染,大氣污染、非法處置固體廢物,佔用岸線資源、近海養殖、近海採砂、違法違規搭建領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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