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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處理情況

2020-08-25 16: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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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8月25日電(記者 史衛燕)湖南省25日通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處理情況。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開展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並於2019年5月5日將督察發現的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法依規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湖南省紀委省監委迅速組織調查、嚴肅問責。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17個單位、56名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56名責任人中,有廳級幹部2名、處級幹部22名、科級及以下幹部30名、國企工作人員2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6人,給予通報批評、誡勉等組織處理20人。

根據通報,相關問題主要包括:株洲市默許縱容“綠心”地區違建別墅、益陽市石煤礦山環境污染整改不力、洞庭湖區生活污水直排和岳陽綠色化工産業園雲溪片區環境突出問題、常寧市大義山省級自然保護區“以調代改”、 宜章縣小造紙落後産能淘汰不力。

例如,益陽市石煤礦山生態環境破壞和環境污染整治推進不力;益陽市及赫山區、桃江縣、安化縣相關職能部門違規發放證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方面監管履職不到位、環境污染監管失職、對涉嫌環境犯罪行為打擊不力。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桃江縣國土局黨組成員吳建強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時任益陽市國土局赫山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正華政務記過處分,給予時任安化縣國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肖業偉政務警告處分,給予時任安化縣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彭嬋誡勉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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