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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場所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客流上限上調

2020-09-22 11:33 來源: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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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在切實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前提下,有序推進劇院等演出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開放管理,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9月18日發佈《關於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等的通知》。根據通知公佈的相關指南,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上限由劇院座位數的50%提升至75%,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上限由核定人數的50%提升至75%。

通知公佈了《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三份新版指南均要求,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堅持常態防控、科學防控、精準防控。要科學動態調整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和娛樂場所的防控策略和措施,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重點加強對各場所的精準防控,原則上不對全轄區、全行業實行“一刀切”。

《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提出,疫情低風險地區,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可以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舉辦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要同公安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實際適當控制參加人數規模。按照科學有序原則,優先放開室外舉辦的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劇院座位數的75%;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不同劇場之間應當實行錯時錯峰或者通過不同路徑出入場。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和《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要求,疫情低風險地區,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上網服務場所、遊藝娛樂場所、歌舞娛樂場所及其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唐伯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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