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陜西調整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2020-10-24 11:34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西安10月24日電(記者 李亞楠)陜西省人社廳近日印發通知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調整內容包括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

本次調整範圍和對象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並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調整後,傷殘津貼中1至6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25元、118元、111元、104元、97元、83元。增加後,1至4級傷殘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3371.75元的,增加到3371.75元;5至6級傷殘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2717.5元的,增加到2717.5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中,符合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已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在目前享受待遇標準的基礎上月人均調整增加56元。

生活護理費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調整到3265.0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調整到2612.0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調整到1959.02元。為保證待遇支付公平性和政策連貫銜接,原生活護理費高於今年調整標準的,按最高標準執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暢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