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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傷保險待遇再提高 惠及4.5萬人次

2020-12-06 10:16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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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從2020年1月1日起,我省提高全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月人均分別增加145元、95元、36元,惠及4.5萬人次。這是我省連續第16年提高工傷保險待遇,也是實施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後全省首次統一提高工傷保險待遇。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關於2020年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對工傷待遇標準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為:傷殘津貼按傷殘等級定額增加,一級至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70元、160元、150元、140元、130元、120元。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殘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5元、125元。在此基礎上,對傷殘津貼和養老金偏低的1-4級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工傷人員給予適當傾斜,即按上述標準增加傷殘津貼或按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低於2570元的予以補齊。

同時,生活護理費按護理依賴等級定額增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1元、112元、84元。按上述標準增加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月生活護理費低於2416元、1933元、1450元的,予以補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未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省人社廳要求各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2020年12月底前將增加的三項待遇發放到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手中。(記者 高建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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