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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當前慢性病長期用藥處方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3-25 11:03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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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當前慢性病長期用藥處方管理工作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0〕267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保障慢性病患者長期用藥需求,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要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141號)要求,加強日常醫療服務管理,鼓勵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完善針對慢性病患者的長期處方管理政策,明確可開具長期處方的病種目錄、用藥範圍、管理制度、安全告知等要求,減少患者取藥次數。醫療機構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滿足需長期用藥(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療的慢性病患者的醫療服務需求,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開具12周以內相關藥品;必要的檢驗檢查和常規復查等,可指導患者在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並通過電話隨訪等多種方式加強遠程指導;應當加強對使用長期處方患者的用藥教育,使其增加合理用藥知識,提高自我用藥管理能力和用藥依從性,並告知患者在用藥過程中出現任何不適,應當及時就診。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醫療機構指導和督查力度。對該項工作組織或支持不力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以及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直至追責問責。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
2020年6月2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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