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開展國家林草科技推廣轉化基地遴選工作的通知

2021-09-28 09:55 來源: 林草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開展國家林草科技推廣轉化基地遴選工作的通知
辦科字〔2021〕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有關直屬單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

為切實發揮好國家林草科技推廣轉化基地在林草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示範輻射作用,不斷提高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水平,經研究,決定開展國家林草科技推廣轉化基地(以下簡稱“基地”)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要求

(一)總體目標

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全國遴選一批有一定面積規模、有引領性集成配套科技成果、有較強科技支撐團隊、有可持續運行發展機制的基地,構建技術指導服務和林農教育培訓的高效平臺,打造林草優良品種和綠色高效技術展示窗口,引導各地不斷提高基地建設質量,建設林草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先行區域,推動基地建設向規模化、專業化、綜合化和管理現代化方向發展。

(二)遴選原則

堅持強化支撐、注重實效的原則。把能否推動先進實用技術快速推廣應用、有效支撐區域林草現代化建設作為檢驗基地成效的根本標準,把基地開展的新品種、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新模式、新材料等集中應用展示,以及交流觀摩、技術培訓等活動實際效果作為遴選的主要依據。

堅持整合資源、示範引領的原則。依託現有各級各類林草科技推廣示範基地、林業標準化示範基地、科技試驗示範站、良種繁育示範基地等,有效整合資源、嚴格遴選標準、匯聚技術要素,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功能完善、長期穩定、規範高效的推廣轉化平臺,充分發揮引領示範、輻射帶動等功效。

堅持創新機制、協同推廣的原則。發揮基地建設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推動涉林草科研院校、林草科技推廣機構和新型林草經營主體的人才、項目、成果、服務等資源優勢向基地集聚,建立促進林草科技成果轉化、示範推廣有機融合的機制,使基地成為科研、推廣、經營與社會化服務主體緊密銜接、協同推廣的支撐平臺。

二、遴選條件

(一)具有明確的技術推廣轉化定位。基地建設符合當地經濟社會和産業發展規劃要求,與當地優勢資源和特色産業相匹配。基地建設主體一般為涉林草科研院所、大專院校,或者為林草技術力量較強、服務林農成效顯著、與市場對接充分,且能夠長期穩定提供林草科技服務的科技推廣機構、林場、苗圃、專業合作社、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或單位。

(二)具有先進的技術推廣轉化模式。基地具備較完善的管理運營和考評考核機制。制定了科學規範的試驗示範、推廣應用、教育培訓等年度工作計劃或技術方案,能根據區域林草事業發展需要,開展林草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以及重大引領性技術集成熟化、推廣應用。

(三)具有較完善的推廣轉化配套設施。基地交通便利,區域代表性強,土地集中連片,基礎設施較好,具備進行培訓、試驗、展示的相關條件,具有能高效服務林草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現代化林機裝備和信息化平臺。

(四)具有較強的林草科技支撐保障能力。具有規範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穩定的産學研高效協同科技支撐團隊,應有2個以上林草科研教學單位或科技創新團隊與基地緊密對接,近三年依託基地每年至少實施2個林草科技項目,有持續推進成果工程化、市場化的科技支撐保障能力。

(五)具有顯著的科技推廣示範引領作用。基地依託單位近3年連續組織開展優良品種、高産技術、高效模式、新型産品、林機裝備等展示示範,成果轉化顯示度高、示範效應明顯。每年組織承接現場觀摩推介、技術培訓交流活動10次以上,或採取各種線上線下方式觀摩培訓至少500人次,指導帶動至少5個林草經營主體科學高效發展,或至少帶動50名林農增收致富。

三、遴選程序

(一)組織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草主管部門、局有關直屬單位和原部屬六所林業高校等作為歸口管理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基地建設單位根據自願原則填寫國家林草科技推廣轉化基地申報表(見附件1)。歸口管理單位採取形式審查、專家評議、組織論證、現場考察等方式對申報基地匯總後進行篩選,按照分配的推薦名額(見附件2)確定推薦基地名單,以推薦函的形式上報我局科技司;推薦函中需對推薦工作組織實施方式等作出説明。

(二)認定發佈。我局根據各地推薦情況,通過專家技術評估、實地調研和現場核查等方式,提出擬認定基地名單,按程序批准並經公示後認定發佈。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管理。各相關管理單位要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和完善與基地發展目標相一致的評估考核指標體系,對基地實行定期評估機制,根據評估情況對基地實行必要的動態調整,以保障基地發揮應有功能,取得切實成效。

(二)爭取政策支持。要推動各級林草科技項目、成果、人才等向基地傾斜,積極爭取通過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補助項目對基地給予3年連續支持,或根據基地運行情況特別是實際發揮作用,採用後補助等方式支持基地建設。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不斷總結基地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模式,及時宣傳展示,引導樹立各界支持、上下聯動、齊抓共建的工作典型,併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

(四)認真組織申報。各歸口管理單位要按照相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專人負責,確保申報質量;推薦數量不得超過分配的推薦名額。請於2021年10月30日前將推薦的基地申報材料一式2份報送我局,同時將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tuiguangchu@126.com)。

聯絡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科技司  樓暨康  任學勇

電  話:010—84238851  84238788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東街18號

郵  編:100714

特此通知。

附件:

1.國家林草科技推廣轉化基地申報表

2.國家林草科技推廣轉化基地推薦名額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