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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168項目標和任務全部完成

2021-09-29 14: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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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實施情況評估報告》29日公佈。報告説,《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得到全面實施,168項目標和任務全部完成,其中很多指標和任務提前或超額完成。

報告介紹,2016年9月,中國政府發佈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這是中國制定的第三期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確定了2016—2020年國家尊重、保護和促進人權的目標和任務。受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委託,中國人權研究會、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對行動計劃的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形成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實施情況評估報告》。

報告説,總體而言,2016—2020年,中國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採取切實措施,積極推動行動計劃各項目標和任務的落實。中國政府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利和利益問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視保障貧困人口、困難群眾和弱者權益,努力實現公平正義。中國人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權利保障措施充分落實;人權知識普及和人權教育深入人心;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成績斐然。特別是中國完成消除絕對貧困的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國的人權保障水平顯著提高,中國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報告説,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人權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依然存在。與國家人權事業總體發展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期待相比,有的權利的保障工作具有長期性,需要持之以恒地推進;有的權利的保障和落實工作還有進一步加強和提升的空間。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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