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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5年第二季度新聞發佈會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01日   來源:勞動保障部網站

  今年上半年,勞動保障部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開展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努力做到“兩不誤,雙促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進一步加大就業再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作力度,勞動保障工作順利推進並取得新進展。

  一、就業和再就業工作

  上半年,就業再就業工作推進順利,主要指標均已完成全年任務的一半以上。1-6月份,全國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595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900萬人)的66%;領取《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258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500萬人)的52%;其中幫助“4050”人員再就業66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100萬人)的66%。6月底,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數834萬人,登記失業率4.2%,與去年底持平。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落實目標責任。年初即印發了就業再就業專項計劃,把“95146”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基層,逐級建立目標責任體系,並按月調度,指導督促落實到位。

  二是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力度。今年中央財政在保持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補助資金規模不變的同時,增加再就業專項補助資金26億元,使兩項資金的總量達到209億元(包括小額貸款貼息);5月份,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已將兩項補助資金188.4億元下撥到各省;地方也增加了就業再就業資金投入。

  三是強化服務,落實政策。今年以來,組織了幾次全國規模的專項活動,一是以再就業困難群體為主要對象開展了“再就業援助月”活動,主要內容是“四送一落實”(送政策、送崗位、送技能、送服務,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二是在全國開展了再就業“政策實效”行動,要求各地“多下一份功夫落實政策,多幫助一批人員實現就業”,排查政策落實難點,及時進行整改,切實解決下崗失業人員集中反映的問題,發揮政策促進就業的效應。三是以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能人才為主要對象,會同全總、工商聯在100個大中城市開展了“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共組織各種招聘活動6000多場,提供132萬條空崗信息,為30多萬人提供了政策諮詢,達成就業意向52萬人,其中35%為下崗失業人員,21%為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目前,正在開展以“滿足企業急需,服務技能人才”為主題的技能崗位對接專項服務活動。今年上半年,圍繞貫徹落實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以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創業能力為目標,還啟動了國家高技能人才東部地區培訓工程,職業培訓工作全面推進。

  四是積極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針對春節前後農民工返城就業高峰,會同公安、人事、工商等部門組織實施了“春風行動”和整頓勞動力市場專項行動,開放一批公共職介機構,推薦一批誠信民辦職介機構,表彰一批優秀民辦職介機構,打擊一批非法職業仲介組織。活動期間,向農民工發放春風卡1100多萬張,舉辦招聘洽談會4500多場,110萬農民工享受到免費職業介紹服務,提供適合農民工的崗位400多萬個;同時檢查職業介紹機構和用人單位等5.9萬戶,立案查處職業介紹違法案件1.9萬多件,取締非法仲介7200多戶,發出責令改正通知近6000件,責令退賠求職者求職費用1300多萬元,勞動力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解決我國就業問題是長期、複雜和艱巨的任務。下半年,我們將繼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做到在就業形勢判斷和政策措施上見事早,動作快,想得細,辦法實,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深入開展“政策實效”行動,進一步落實再就業政策,通過開展再就業援助、接續社保關係、妥善處理勞動關係等措施,大力促進再就業,減少失業增量,避免失業率大幅攀升。二是加強就業服務,強化勞動力市場管理,繼續推動各地開展技能崗位對接專項服務活動,滿足企業需求,推動技能勞動者就業。實施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SIYB)中國項目,推進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動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工作。三是大力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繼續清理取消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的限制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加強和改善對農民工就業服務;大力發展勞務協作,積極發展有組織勞務輸出,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民工培訓,提高他們的技能水平;啟動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四是制定出臺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上一個新臺階。五是認真做好調查研究,為下一步調整完善就業政策、探索建立長效就業機制做好準備。

  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和失業保險工作

  上半年,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並軌的工作穩步推進。正在進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的吉林、黑龍江兩省已分別審核並軌了75萬人和100萬人。截止6月底,全國已有14個省份基本實現並軌,國有企業現有下崗職工117萬人,比上年末減少36萬人,其中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65萬人,全部足額領到了基本生活費並由中心代繳了社會保險費。

  6月底,全國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為10496萬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為403萬人;上半年,全國共有537萬人享受了不同期限的失業保險待遇。1-6月,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49億元,同比增長15.5%,支出91億元。

  下半年,我們將以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為主線,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並軌,力爭在年底前全國大多數地區基本實現並軌,再經過一段時間,總體上解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歷史遺留問題;繼續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和進一步加強失業保險基金的徵繳和管理,建立參保繳費誠信制度,做到應收盡收,增強失業保險的支撐能力。

  三、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

  確保發放的成果繼續得到鞏固。上半年全國共發放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1720億元,繼續確保了按時足額發放,各地上報無拖欠;在此基礎上,部分省區補發了歷史拖欠,到6月底,全國無歷史拖欠的省份已達到14個。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基金收入繼續大幅增長。6月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16868萬人,比去年底增加515萬人;在國民經濟繼續保持高速平穩發展的基礎上,上半年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2215億元,同比增長24.8%,其中徵繳收入1953億元,同比增收339億元;總支出1968億元,同比增長17.7%,繼續保持增收大於增支的勢頭。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取得新進展。6月底全國實行社會化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3534萬人,比上年底增加104萬人,佔企業退休人員總數的93.4%;其中,納入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2412萬人,佔企業退休人員總數的63.8%。多層次保障體系建設邁出新步伐。啟動企業年金基金市場監管,頒布實施《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等專項規章,組建了資格評審專家委員會,開始受理機構申請。

  下半年,在繼續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抓緊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在有條件的地區推進逐步做實個人賬戶;規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進一步擴大覆蓋面;總結東北試點經驗,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使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多少更緊密地聯絡起來;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同時研究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醫療和生育保險工作

  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繼續擴大,制度運行平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截止6月底,參保人數13033萬人,比去年底增加629萬人。1-6月基金收入635億元,同比增長27.5%;支出488億元,同比增長27.4%。

  截至6月底,全國生育保險參保人數457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95萬人。上半年,全國有25萬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

  下一步,要繼續研究解決關閉破産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資金來源問題;繼續協調有關企業主管部門,督促中央、省屬企業參加屬地醫療保險;繼續推進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保;加大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和基金徵繳及稽核工作的力度;進一步做好生育保險工作。

  五、工傷保險工作

  上半年,工傷保險以高風險企業為重點積極擴大覆蓋範圍,結合《安全生産許可證條例》的實施,要求各地將高風險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作為頒發安全生産許可證的必備條件,指導産煤大省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參保,並開展了以“關注高風險企業,推動農民工參保”為主題的全國性宣傳諮詢活動。截至6月底,全國工傷保險參保人數7302萬人,比上年底增加457萬人。上半年,全國有38萬人次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

  下半年,我們將突出3個重點,繼續擴大工傷保險覆蓋範圍,即以大中城市為重點地區,以高風險企業為重點單位,以農民工等特殊就業弱勢群體為重點人群;同時制訂實施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政策措施;健全相關標準,啟動《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的制訂工作;推進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試點。

  六、勞動關係和勞動保障法制工作

  強化執行勞動合同制度。為解決部分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突出問題,印發了《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勞動關係成立的要件和認定憑證、非法用工主體責任等作出規定,以更有效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保障部還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推動建築領域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提高合同簽訂率。

  國有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工作平穩推進。上半年,勞動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批復了33戶中央企業的改制方案,涉及改制單位1405戶,職工19萬人,督促企業落實改制方案,做好企業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險關係接續工作,同時要求地方勞動保障部門做好改制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和管理工作,努力維護職工權益。

  修訂頒布了《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放寬了臺、港、澳人員到內地就業的條件,取消了臺港澳人員來內地就業的特殊限制,允許臺港澳畢業生畢業後直接在內地工作,技術職業(工種)的準入要求與內地居民條件一致;將這項就業管理工作由省級下放到地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範和明確了審批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法律責任。新規定將於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就業促進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正在有序推進。有關部門共同成立了專門小組,積極開展立法的調研起草工作。

  下半年,要進一步貫徹《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重點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並繼續做好維護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的普法宣傳工作;在全國範圍開展貫徹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情況專項檢查;加快起草《就業促進法》,並配合《勞動合同法(草案)》的調研論證工作;繼續做好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過程中勞動關係處理工作;進一步落實最低工資制度,探索建立健全保證工資支付的長效機制;繼續推進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建設;指導地方加快勞動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步伐,提高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辦案能力。

  200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