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
近期公安機關查處的手機違法短信息典型案例
1、廈門市公安機關破獲台灣人假冒“銀聯”公司系列詐騙案
5月13日,中國銀聯福州分公司向福建省公安廳報案稱,今年3月份以來,不法分子冒用中國銀聯的名義,發送手機短信息給銀行卡用戶,謊稱用戶的銀行卡已被人複製盜用,誘騙用戶更改數據信息。一旦用戶上當詢問,犯罪嫌疑人就利用群眾信任銀行的心理,步步誘騙用戶將銀行卡內的資金轉到所謂“銀行賬號”上(即犯罪分子開設的賬號)。兩個月的時間裏,已有多名群眾被騙,被騙金額達數十萬元。福建省公安廳接到報案後,迅速派人進行調查取證,發現該系列案件的受害人、涉案電話及犯罪嫌疑人取款地都在廈門市,即責成廈門市公安局偵辦此案,並將之列為省公安廳掛牌督辦案件。廈門市公安局通過近一個月的偵查,逐步查明假冒“銀聯公司”詐騙錢財的系列犯罪案件係以台灣人為主的犯罪團夥所為。7月13日,專案組摸清該犯罪團夥基本情況及犯罪窩點後,採取集中搜捕行動,先後將犯罪嫌疑人張志順(男,3 1歲)、張志祥(男,35歲)、吳光華(男,37歲)、黃耀民(男,29歲,均為台灣人)及潘先紅(女,23歲,貴州省人)、程俊萍(女,25歲,雲南省人)、嚴文青(女,30歲,雲南省人)等7人抓獲,查封銀行資金1 00多萬元,繳獲銀行卡、存摺68張、手機SIM卡55張、手機9部、短信群發器4台、電腦2台。經查,自5月份以來,台灣不法分子張志順糾集一夥台灣人和內地人結成犯罪團夥,購置手機、短信群發器、鐵通電話號碼、銀行卡等作案工具,使用鐵通虛擬電話為聯絡電話,以“銀聯公司”管理處的名義,發送“銀行卡有消費記錄”的虛假短信息,大肆進行詐騙活動,涉案金額達100多萬元。目前,專案組已查實案件22起。
2、南昌市公安機關偵破徐逸中團夥系列手機短信詐騙案
9月22日,南昌市公安機關連續接到4名群眾報案,稱其收到手機短信被告知所使用的銀行卡發生商場刷卡消費,請事主確認。事主按照短信所留方式進行操作後,均被詐騙鉅額資金。經初步調查,僅9月份,南昌市就發生此類案件13起。南昌市公安機關隨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經查,犯罪分子使用的詐騙電話為中國鐵通公司的“一號通”電話和南昌地區的小靈通電話,犯罪分子事先購買短信發射器、電子傳輸、接收服務器、電腦等作案工具,採取異地遠程發送短信方式實施作案,分工明確,手段隱蔽。此外,犯罪分子作案使用的銀行賬號均用假身份證登記。10月8日下午,辦案民警在該市建二緯路分理處將前來用假身份證辦理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朱建偉(男,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人)抓獲,從其身上繳獲6張假身份證和銀行卡;在賢士二路熊村抓獲製作假證人員趙福賓(男,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人)。經審訊,二人交代了自9月份以來,先後製作10余張假身份證並用此開設賬戶後交給犯罪嫌疑人朱進偉的犯罪事實。10月9日,辦案民警先後在南昌市般山路、北京賓館抓獲詐騙犯罪嫌疑人朱電清(男,福建省漳州市龍海人)、朱進偉(男,福建省漳州市龍海人)、陳嘉賓(男,台灣人)、王琮順(男,台灣人),徐逸中(男,台灣人)等5人,繳獲作案用銀行卡40余張和手機等作案工具。經查,該犯罪團夥以台灣人徐逸中為首,平時主要盤踞在福建廈門、泉州等地,從今年5、6月份開始,先後流竄廣州、上海和江蘇省蘇州、無錫、南京以及浙江省寧波、余姚等地,以同樣手法向當地群眾發送虛假短信,詐騙得逞20余起,涉案金額40余萬元。
3、甘肅金昌市公安機關偵破王大為團夥手機短信詐騙案
5月1日,金昌市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在該市一招待所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當場繳獲手機短信群發器9台、手機33部、手機卡55張、銀行儲蓄卡30張及大量手機充電器和欠費手機卡。經查,該犯罪團夥成員王大為(男,34歲)、李錦屏(男,38歲)、康愛民(男,25歲)、康健(男,23歲)、陳亮(男,25歲)均係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農民。今年4月22日,5名犯罪嫌疑人結夥攜帶大量手機和短信群發器及各類銀行儲蓄卡從湖南省婁底市乘火車出發,于4月27日到達甘肅金昌市。此後,5人在當地購買了大量手機卡,並通過群發器向天津等地發送辦理各類證件、文憑、兌換假人民幣等內容的信息1萬餘條。他們以“先打款後辦證”為藉口實施詐騙,涉案金額2萬餘元。
4、上海市公安局查獲一起利用網絡通訊技術實施短信詐騙的犯罪團夥
8月19日以來,上海市浦東新區先後發生多起短信詐騙案件,受害人中有外國籍人員、國內知名人士、公務員及普通群眾。上海市公安局領導對此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專案組開展偵查。經過二十晝夜的艱苦排摸和縝密偵查,辦案民警輾轉滬、蘇、豫、閩等省市,于10月29日,在福建省廈門市先後抓獲施文華(男,30歲,台灣彰化縣人)等2名台灣籍犯罪嫌疑人、葉偉(男,23歲,福建省壽寧縣人)等6名福建籍犯罪嫌疑人,繳獲各類銀行卡、手機卡、手機、電腦、短信群發器等作案工具和贓物。現已初步查明,該犯罪集團採用當前最先進的網絡通訊技術和鐵通公司虛擬電話捆綁、轉接技術實施詐騙。其主要頭目坐鎮台灣,遙控指揮台灣籍骨幹成員和內地不法分子在廣東、福建、浙江、上海、江蘇、北京等省市大肆實施詐騙犯罪活動,所得贓款由台灣籍骨幹成員負責轉移至台灣。7月以來,該犯罪集團成員冒充銀行發卡中心工作人員,利用短信群發技術,向上海市手機用戶發佈銀行卡消費確認的虛假短信,待受害者回電質詢時,以受害者銀行卡信息泄漏為由,提供虛假的公安局電話,誘騙受害者撥打,並按照所謂的更改數據信息操作程序在ATM機上進行存款封存,實際上是將受害者卡內的現金轉移到犯罪分子指定的賬號。此後,犯罪分子立即將贓款分轉至全國各地銀行賬戶,並在當地ATM機上取走。該團夥成員共計作案140余起,詐騙金額高達人民幣1000余萬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