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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辦就05年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等舉行發佈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9日   來源:新華網

    2006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知識産權局副局長張勤和國家商標局、國家版權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05年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發佈會現場

    [魯廣錦]: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今天我們的發佈會請來了國家知識産權局副局長張勤先生,介紹2005年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等方面的一些情況,並回答記者朋友的提問。一同出席今天發佈會的還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趙剛先生,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先生,下面我們先請張勤同志介紹一些情況。

    [張勤]: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在剛剛過去的2005年,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和加強知識産權工作,國務院保護知識産權工作組在吳儀副總理的領導下開展了卓有成效的保護知識産權的專項行動。6月30日,吳儀副總理又主持召開了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制定工作領導小組的第一次會議,正式啟動了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制定工作。11月中旬,國務院組織檢查組深入全國重點地區,對始於2004年8月的保護知識産權專項行動進行督察,以確保加強知識産權執法保護的工作落到了實處。

國家知識産權局副局長張勤

    在剛剛過去的2005年,中國知識産權工作的各個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展。在專利方面,發明專利申請繼續保持良好的增長勢頭,從申請的數量上看,三種專利申請在連續5年平均年增長20%以上的基礎上繼續高速增長,同比增長達到34.6%。國內發明專利的申請同比增長明顯高於國外,國內三種專利的職務申請中,企業成為國內三種專利職務申請的主力軍。2005年,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産權局共受理專利糾紛1419件,查處假冒他人專利案件362件,查處冒充專利案件2808件;全年共出動了28522人次,與其他部門協作執法1534次。2005年,國家知識産權局收到集成電路不圖設計的登記申請比上年也增長了9.8%。

    在商標方面,2005年,我國的商標註冊申請量繼續保持大幅增長,各類商標申請總量達到83.8萬件,與2004年相比增幅達10%。中國的各類商標申請總量和商標註冊申請量已連續四年居世界第一。中國的商標註冊申請累計總量已達422萬件。

    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了一大批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損害國家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商標大要案件。據統計,2005年,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各類商標違法案件49412件,銷毀侵權物品7346.75噸,罰款3.42億元,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案件236件、涉嫌犯罪人員215人,切實保護了商標註冊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力地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

    在版權方面,2005年,國家版權局聯合相關部門開展了打擊盜版光盤春季專項整治行動、打擊盜版音像製品專項整治行動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整治行動。在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同時,各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繼續加強日常的市場監管。2005年,全國各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共受理案件9644件,結案9380件,結案率為97%。共收繳各類盜版品1.07億件。此外,根據國務院保護知識産權工作小組和中美經貿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國家版權局與信息産業部共同制定了《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該辦法于2005年4月30日頒布,5月30日正式實施。

    在著作權方面,為了使廣大權利人和公眾了解于2005年3月1日起實施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有關內容,加深對著作權管理制度的理解,國家版權局在2005年年底完成了音樂著作權協會重新登記的審批工作,以及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的審批,並不斷推進文字著作權協會等集體管理組織的籌建工作。

    在海關方面,2005年,中國海關圍繞完善制度,加強合作,提高能力,擴大成效這一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強了知識産權海關保護的力度,取得了顯著成效。截止2005年底,海關總署知識産權備案庫內有效備案數量達到了6307件,全年提交新申請備案1610件,經審查核準備案1469份,有效遏制了侵權貨物的進出口。

    以上是2005年知識産權保護狀況的一個簡要介紹,有關詳細情況,我們已經準備了材料發給大家。下面,就由我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副局長趙剛和國家版權局管理司司長王自強一起回答各位記者的提問,謝謝大家。

    [魯廣錦]:好,現在可以提問。

    [記者]:美國商務部長古鐵雷斯説,中國政府部門70%以上都使用盜版軟體,請問您對這一問題怎麼看?另外,我們知道,目前中國政府正在推行操作系統正版化,那麼怎麼保證他們使用的其他軟體也達到正版化呢?謝謝。

    [王自強]:首先我想説明,古鐵雷斯先生説中國政府部門70%以上使用盜版軟體,這種説法的依據從何而來?我作為一個基本上參與了政府部門推進使用正版軟體工作的具體工作人員,我認為,古鐵雷斯先生的説法是背離事實的,也是沒有根據的。

    我想從兩個方面來證明我的觀點:第一,中國政府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是在我們的集成軟體、系統軟體和專業軟體基本正版化以及我們的通用軟體部分正版化的前提下進行的。大家知道,中國政府在重大信息化建設工程中都是在使用正版軟體,比如我們講的“12金工程”——金卡、金稅、金盾等12金系統工程,從系統平臺一直到電腦終端,所有的軟體都是正版軟體。

    在12大重大信息工程之外,政府還有若干的重大信息工程,這些信息工程使用的軟體在政府使用的軟體中佔有很大的比例,我想這個比例不會低於30%。這是講的集成軟體和系統軟體。

    通用軟體,大家都知道,政府部門在使用軟體方面存在問題相對多的是在通用軟體部分,但是我們政府部門在通用軟體方面並不是都使用盜版軟體,大家知道,我們政府部門很多機器都是購買品牌機,品牌機裏本身就預裝有正版軟體。

    第二,中國政府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我們的工作步驟是自查摸底,提出需求,統一採購,集中支付。所謂自查摸底,就是由各個政府部門也就是通常講的部委局辦對自己使用的軟體情況進行清查,在所有電腦終端裏,有多少軟體是正版的,有多少軟體是沒有經過授權的。

    對那些未經授權的軟體,這些廳委局辦向政府部門提出需求的總量,比如説有一百台電腦,其中有五十台裏可能安裝了未經授權的軟體,那麼他就向財政負責採購的部門提出需求,然後由政府的採購部門統一向軟體供應商進行採購,然後由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向軟體供應商支付經費。

    我給大家介紹這個過程要説明什麼問題呢?就是説一個單位原來使用未經授權的軟體,又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現在由政府部門統一掏錢,統一支付,不是掏他自己的錢,還有哪個部門願意再去冒違反法律規定、可能要承擔責任的風險來繼續使用盜版軟體,而不向政府部門報需求呢?我想誰都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我想大家可以思考這個問題。所以各部門提出這個需求,實際上已經把所有的盜版軟體更換了,而且工作部門已經向所有的政府部門提供了正版軟體。我想,在這個前提下,説還有70%的政府部門使用盜版軟體,從情理上來講是站不住腳的,是不攻自破的。

    當然,我們實現了軟體正版化,並不排除個別單位、個別人在使用盜版軟體。但是,由於我們政府的態度和我們所採取的措施,正版軟體已經覆蓋了所有的政府部門。

    關於第二個問題,我想這位記者可能對情況還不是太清楚。現在信息産業部、國家版權局和商務部在3月30日發佈了關於計算機必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體這樣一個規定,是從源頭上防止在計算機等硬體銷售過程中可能出現預裝盜版軟體的結果。因為任何一個計算機硬體,不安裝操作系統軟體是不可能運行的,操作系統軟體是計算機運行的一個基本前提。而其他軟體是用戶可以選擇的,是可以根據他的需求來配置的。

    之所以在計算機硬體裏不能強求把所有的軟體都進行預裝,是因為這樣的話會給消費者帶來極大的負擔。如何保證操作系統以外的軟體正版化?中國政府在推進政府部門的軟體正版化和推進企業用軟體正版化的工作裏有明確要求,而且通過法律予以保障。謝謝。

    [《中國工商報》記者]:今年兩會期間,來自香港的人大代表提議將商標、專利和版權三家機構合併,成立統一的知識産權機構,這樣才能更有利於知識産權的保護,請問張局長對此有何評價?還有一個問題,我們傳統上所説的知識産權是指商標、專利權和版權,材料裏出現了一個品種權,我想問品種權受哪個法律的保護?還有,除了商標之外,還有中國名牌,這受不受知識産權方面的法律保護?謝謝。

    [張勤]:關於第一個問題,我想大家注意到了,中國對知識産權各個類別的管理是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門的,這是我們目前的現狀。我們確實收到了社會各界也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提議,建議政府部門在管理知識産權這個問題上進行適當的政府部門整合。我想,這種整合是政府機構的一項重大改革,我們正在進行認真的研究,尤其是在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制定過程中,我們正在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對這一類的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

    中央政府將會根據這些研究的結果,並聽取其他各個方面的意見,最後再作出決定,目前還沒有定論。

    關於品種保護的問題,我想你指的可能主要是植物新品種。中國政府已經頒布了《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這個保護條例的執行部門主要是在農業部和林業局。

    關於第三個,有關名牌的問題,我想請趙局長來回答更合適。

    [趙剛]:在我國,商標的保護是由《商標法》來調整的,《商標法》是1982年制定、1983年開始實施的,這部法律裏沒有名牌這個概念。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趙剛

    1985年,中國加入了保護工業産權的《巴黎公約》,這個公約裏,有對馳名商標的保護要求。加入公約以後,中國承擔了保護馳名商標的義務,國家工商局也陸續出臺了一些行政規章,對馳名商標進行保護。200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商標法》進行了第二次修改,修改後的文本裏,增加了對馳名商標保護的規定,就是第13條和第14條。對於依照《商標法》的規定,符合馳名商標條件的,我們都予以保護。

    [《華爾街日報》記者]:關於軟體正版化的工作,尤其是政府部門的工作。我們都知道,中國政府部門比較多,在那裏上班的人也比較多,所以給大家買軟體可能需要很多錢,我想問中國政府安排了多少財政資源來買這些正版軟體?謝謝。

    [王自強]:關於中國政府推進政府部門軟體正版化的經費問題,應該這樣講,它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常規的,中國政府使用正版軟體的立場是一貫的,像系統軟體、集成軟體、專業軟體,這些都是在日常工作裏解決了,而且大量的通用軟體也是在日常購置硬體的時候解決了。至於這個費用,是散見在不同的年份和不同單位裏的,這個數據是沒有辦法統計的。那麼集中進行的,我剛才講,在完善的系統軟體、集成軟體和專業軟體正版化及部分通用軟體正版化方面有集中的統計。

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

    因為我國採取分級財政的政策,整個中國政府部門的軟體正版化不都是由中央財政來支付,它是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地市財政和縣級財政四級財政來分段支付。至於這四段的具體情況,我不可能在這裡給你提供一個非常準確的數據,但是我可以告訴你一個數字,中央財政推進中央級政府部門軟體正版化工作的經費,大概是在1.4億至1.5億左右。謝謝。

    [《財經》雜誌記者]:我想問兩個問題。第一,材料上講明了關於涉外商標案件的統計數量,我想問,除了涉外商標案件的統計數量以外,還有沒有其他的涉外知識産權的統計?第二,請問張局長,最近媒體報道,去歐洲旅遊的中國遊客如果身穿或者攜帶假名牌,會遭到高額罰款,並且會要求他們交出假冒名牌的産品,對這種做法您有何評價?

    [張勤]:關於第一個問題,我們查處的侵權貨物不僅僅涉及商標,肯定還包括版權的侵權、專利的侵權,但是你如果要問分項的具體數據,我現在手頭沒有,如果你需要,我可以下來提供給你。

    關於第二個問題,如果歐洲國家有立法,説是進入歐洲的外國人如果攜帶了自用的但是是侵權盜版的或者倣冒別人商標的物品的話,要被沒收或者加以處罰,這是人家國家的法律,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我也不好妄加評論別國的法律。中國目前並沒有對這種情況有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我還想補充一句,我剛才所説的沒有相關類似法律,是指對非商業用途的個人攜帶的這種侵權的物品。

    [美國彭博新聞社記者]:根據各位局長所説,現在中國政府打擊盜版工作的力度很強,今天胡主席見到微軟的董事長比爾·蓋茨,大概剛剛吃完晚飯,我想請問你們今天開這個記者會,意思是不是説,比爾蓋茨和美國軟體公司不要過分操心了,你們現在工作做得很好?是不是中國的盜版問題已經解決了?第二個問題,您剛才説政府方面幾乎沒有盜版軟體了,如果去估計,你們現在都在政府裏審查,但是什麼時候可以説是百分之百完全沒有盜版了?

    [張勤]:我先説幾句。剛才王司長講了我國推行政府軟體正版化的很多工作情況,我想大家已經明了,在政府軟體正版化方面,中國政府已經做了大量工作,並且取得了顯著成績。我們也正在開展企業層面的軟體正版化工作,尤其是在國有企業方面,因為政府的調控力度更大一些,所以這項工作應該説取得的效果更顯著一些。但是,這並不等於説整個中國的軟體市場正版化率都達到了像剛才所説的政府軟體正版化率的程度。客觀地講,在整個軟體市場上,目前中國還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軟體盜版現象。

    中國政府正在採取各種各樣的措施,包括宣傳教育,包括清理整頓市場,用各種行動來推進整個社會的軟體正版化。

    至於社會上計算機軟體盜版率究竟有多少,我們正在做一些抽樣調查,目前還沒有最後的結果。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中國社會上的計算機軟體的盜版率決不如美國商業軟體聯盟(BSA)所公佈的數據那麼高,也就是88%到94%,決不是這麼高。

    因為只需要做一個簡單的計算,我們就可以發現,如果中國全社會的軟體盜版率達到90%左右的話,那就意味著中國軟體的市場規模比整個中國信息産業的市場規模還要大得多,這是不可能的。

    我們也做過計算,如果把中國整個潛在的軟體市場規模作為分子,把整個中國的GDP作為分母,來算這個比例,和美國相應的比例來比較的話,按照美國的説法,中國軟體盜版率在90%左右的話,那麼中國這個落後國家的比例是數倍于美國的比例,意味著落後的中國的計算機軟體的市場規模佔GDP的比重遠遠高於發達的美國,這也是不可能的。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把具體的計算公式告訴你,把具體的數據告訴你。

    至於説中國的盜版是不是就沒有了,或者何時中國整個社會的盜版能夠保證百分之百沒有,我想這是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迄今都沒有實現的目標。據美國商業軟體聯盟公佈的數據,在美國,軟體的盜版率也是在30%左右吧,具體的數字我也記不清楚了。所以我想,軟體正版化的工作不僅僅是中國所面臨的問題,也是全世界所面臨的問題。這裡面甚至包括一些跨國的,包括通過互聯網産生的盜版問題,我們會和包括美國的世界各國開展打擊盜版軟體的工作。

    [王自強]:盜版和走私、販毒是目前世界上的三大公害,據BSA最新的一期簡報顯示,整個亞太地區的軟體盜版率是53%,軟體盜版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而且剛才張局長也講到了,各國盜版無非是程度不同的問題,並不是説哪個國家沒有軟體盜版的問題。所以要中國在使用正版軟體方面做到百分之百,我想這是脫離實際的,也是不實事求是的。我理解胡錦濤主席和比爾蓋茨的這個對話,並不是説中國以後在軟體方面就不存在盜版問題了,而是給一個信號,中國政府在保護知識産權、打擊侵權盜版方面的立場,要讓外國的投資者和企業對中國的知識産權保護有信心,要相信中國政府通過不懈努力是可以把侵權盜版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的。

    我還想説明一個問題,剛才我講到了,中國政府部門基本上實現了使用軟體的正版化,並不意味著我們現在已經在使用軟體方面是百分之百的沒有問題了。我前面講得非常清楚,在軟體正版化過程中,根據需求,各個使用單位基本上都在使用正版軟體,但是不排除個別單位、個別人在更換成正版軟體以後還在使用盜版軟體。

    政府部門的軟體正版化工作也是長期的,所以在近期國家版權局會同商務部,包括財政部和信息産業部出臺了鞏固政府部門軟體正版化工作的若干政策,如果説我們的問題全部解決了,那麼我們的政策就不會出臺,我們的執法部門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謝謝。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我有一個問題請問趙局長,我們國家在引導企業到國外去註冊和保護商標方面,在企業實施“走出去”的戰略方面,作為商標管理部門,有什麼具體的措施來幫助這些企業參與國際競爭?

    [趙剛]: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們很多的企業不斷地壯大,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走出去,不但把産品銷售到國外,而且把工廠也開設到國外,比如像海爾這樣的公司。企業要很好地走出去,就需要知識産權保護,其中也包括商標的保護。商標是有地域限制的,也就是説,企業在國外要取得商標保護,應該根據當地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通過履行一定的程序取得商標權,這樣才能受到保護。

    在這方面,國家工商總局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做了工作:第一,對企業進行宣傳、培訓,引導企業了解有關國家的法律,使他們能夠熟練地到當地尋求商標保護。在這方面,一個比較重要的渠道,就是通過國際商標註冊這個渠道。2005年,我們國家通過這個渠道走出去的商標是1300多件,在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的統計中,居第八位。第二,國家工商總局和有關國家的知識産權管理機關積極進行溝通、合作,及時維護我國企業在國外的商標權益。第三,在參與國際有關商標條約制定的過程中,積極考慮我國的特點,在條約中力求維護我國企業的利益。謝謝。

    [《中國日報》記者]:我注意到張局長講美國BSA説中國盜版率達80%到90%多的時候,您進行了反駁。我又注意到,王司長講全球盜版率有多少,説到亞太地區也是引用BSA的數據,是53%,一個是進行反駁,一個是沒有進行反駁,您怎麼看待BSA盜版的數據?對中國的盜版率數據不準確,您認為是什麼原因?是沒有跟你們進行溝通嗎?

    [張勤]:我想,這裡面可能有幾方面的原因。第一,BSA做調查的時候,它的方法、採樣是否科學、完備,我覺得我們無從評論,因為我們不知道。第二,我也不知道BSA做調查的時候是否向政府部門進行過諮詢來核實他們的數據,至少是沒有到國家知識産權局來核實過。第三,我分析BSA的調查更多是集中在個人電腦、終端用戶的一些應用性的軟體上。僅僅根據在一個比較局限的範圍內的抽樣調查得到的軟體盜版率,就説是中國的軟體盜版率,我想這也有失偏頗。也許在BSA的正式報告裏,他們對這個範圍做了一定的説明,但是在媒體上、社會公眾中的印象中是整個中國的軟體盜版率,我想這是偷換了概念。

    至於剛才王司長提到BSA公佈的亞洲的計算機軟體的盜版率,並不是確認BSA這個數據就是正確的,但是可以説明一個問題,就是盜版問題不僅在中國存在,在亞洲甚至包括全世界都存在。所以我想,我們兩個的回答並不矛盾。

    [王自強]:我補充一下,剛才張局長已經把情況説得非常清楚,我剛才列舉BSA亞太地區的盜版率53%,不是説這個數據的可靠性和科學性,只能説明一個問題——全球盜版的普遍性。對於BSA這個統計,不管是亞太地區的還是中國的盜版率,關鍵在於它必須要以事實作為依據。到現在為止,我沒有看到支撐他們數據的事實和理由。我跟BSA包括微軟的人進行過交流和溝通,我的觀點和張局長是一樣的,我認為他們在這個問題上是以偏概全,偷換概念。

    剛才張局長説要跟大家講一個計算公式,我現在就把這個點破,按照BSA的統計,我們國家的軟體盜版如果是在88%到94%左右的話,那麼盜版是正版的11—12倍。2005年,中國軟體産業的産值就是GDP是3900億,如果這樣算,我們中國軟體産業的市場規模就應該是4萬億,在去年的2萬億美金裏佔到25%,大家想一下,一個軟體産業能佔到一個國家GDP的25%嗎?這個問題大家去思考。

    [魯廣錦]:最後一個問題。

    [香港《大公報》記者]:我想問一下趙局長,剛剛結束的兩岸經貿論壇上,台灣的民意代表説,過去大陸部分地區發現不少台灣假冒水果登陸,他們擔心實行零關稅以後水果假冒的情況越來越多,你們掌握的情況是怎麼樣的?過去一年內,查處的這類案件有多少?

    [趙剛]:我們注意到台灣有關方面對這個問題的關注,但是事實並不是像有些人所説的那樣。由於歷史的原因,兩岸現在的商標註冊是在不同的機構,還沒有統一。在台灣這邊搶注大陸商標,或者在大陸商標局搶注在台灣使用的商標,這種情況都有發生。如果一個商標在台灣已經使用了,在大陸也使用了,也有一定的名氣,那麼其他人如果搶注的話,不管這個人來自大陸或者來自台灣,都可以按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請求商標局駁回這個搶注的商標。如果這個商標已經獲得註冊的話,那麼有關權利人可以請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至於談到水果的商標,在我的印象裏,我還不知道有哪個台灣水果的商標已經進入了大陸。

    在這裡,我要提醒一點,不要把水果的名稱和水果的商標混淆起來,因為水果名稱是一個公有的概念,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不管哪個地方生産的柑橘都叫柑橘,但是作為商標的話是單獨使用的,這兩個是不能統一的。在我的印象中,曾經有人將水果的名稱蓮霧作為商標註冊,但是被商標局駁回了,理由就是它是水果的名稱,不能作為商標註冊。至於實際使用中有沒有在市場中發現侵犯台灣水果商標權利的事情,我到現在還沒有了解到。

    [魯廣錦]:今天的發佈會就到這裡,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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