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 林暉、于文靜)水利部日前印發《關於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我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明年將全面進入公共交易市場。
根據這個意見,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依法必須招標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自2012年7月1日起逐步進入公共交易市場,其中大中型或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應于2013年1月1日起全部進入公共交易市場,其他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應于2013年7月1日起全面進入公共交易市場。
意見要求,尚未建立公共交易市場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積極做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入公共交易市場的各項前期準備,待公共交易市場建立後,立即按照要求進場交易。
意見還指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按照屬地管理和權限管理原則進入公共交易市場進行交易。中央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應進入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建的公共交易市場。地方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進場要求。
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個意見的印發有利於進一步規範水利建設市場、優化資源配置、規範權力運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