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撤銷中國新技術
開發投資總公司的通知
國辦發〔1990〕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國新技術開發投資總公司自批准成立以後,一直未通過辦理法律登記手續,取得獨立法人地位,開展經營活動。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撤銷中國新技術開發投資總公司。請各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助中國新技術開發總公司籌備小組做好各項善後處理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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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撤銷中國新技術
開發投資總公司的通知
國辦發〔1990〕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國新技術開發投資總公司自批准成立以後,一直未通過辦理法律登記手續,取得獨立法人地位,開展經營活動。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撤銷中國新技術開發投資總公司。請各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助中國新技術開發總公司籌備小組做好各項善後處理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