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000014349/1986-00135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航天、航空
發佈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發文日期: 1986年10月08日
名  稱: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上海航空工業公司管理體制的復函
文  號: 國辦函〔1986〕61號 主 題 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上海

航空工業公司管理體制的復函

 

國辦函〔198661

 

上海市人民政府、航空工業部:

 《關於調整上海航空工業公司管理體制的請示》(滬府(198681號、航辦聯(1986710號)收悉。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調整上海航空工業公司的領導體制,即實行部、市雙重領導,以部為主。希望你們儘快辦理交接工作,有關財政、物資、勞動等項指標的劃轉,按國家規定辦理。現將有關問題函覆如下:

一、MD82飛機合作生産的經費,屬國家財政和上海市財政分別承擔的份額和渠道不變,繼續承擔。

二、上海飛機設計所劃歸航空工業部建制後,其事業經費指標,按國家現行規定,由上海市劃轉航空工業部。該所新建設計大樓所需基建投資,由國家補助五百萬元,其餘按國家計委計國〔1986〕1737號文辦理。

三、上海航空工業公司管理體制調整後,航空工業部要加強對公司的領導,在上海市及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將MD82這一中美合作的重大項目搞好,不斷總結經驗,為我國幹線客機的發展闖出新的路子。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