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氣瓶在搬動過程中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只有採取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才能保證搬運的安全。
一、裝運氣瓶必須對氣瓶進行檢查,將開關關緊,戴好安全帽,瓶體要有防震圈,並確保無缺陷、無漏氣、符合技術檢驗標準,否則不得裝運。
二、裝運各種氣瓶的車輛不得混裝,配裝原則應按化學危險物分類儲存原則考慮配裝。如液氯與液氨不能在同一車內配裝,壓縮氣體與液化氣體均不得與爆炸品、氧化劑、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共同配裝,各種氣瓶也不能混合裝配。
三、在拉運氣瓶時,應將氣瓶捆綁牢固或用其他方法將其固定住,以避免氣瓶激烈地衝撞和滾動,在裝運的氣瓶上嚴禁坐人,並不得搭乘其他無關人員。
四、氣瓶的裝卸作業應用特別的抬架或搬運車,輕裝輕卸,不得手執氣門安全閥,不得溜坡滾動、撞擊、拖拉、摔落,不得拋擲或橫倒地上滾動,搬運時不要把鋼瓶角閥對準人身,以防萬一。
五、氣瓶進庫或上樓下樓搬運時,一律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以防萬一電源中斷或電氣系統發生故障時,失去電磁作用,氣瓶從高空摔落受到衝擊。
六、當沿地面水平短距離移動氣瓶時,可用兩手抬起氣瓶一端,使其傾斜,然後用一隻手托住安全閥,另一隻手推動殼體中央,滾動氣瓶底邊在地面上移動,嚴禁氣瓶橫放在地上滾動,最好把氣瓶固定在搬運氣瓶的兩輪車上進行搬運。
七、裝卸不同種類的氣瓶,應根據不同的危險特性採取相應措施。如氧氣瓶及專用工具嚴禁與油脂類接觸,車上不得有殘留的油脂,操作人員也絕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以免引起燃燒爆炸;對於裝卸有燃燒爆炸危險性氣體的機械工具,應有防止産生火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