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日電(記者杜宇)建設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今後抗震防災工作應實現4個轉變。
——從房屋建築設防為主轉向提高市政設施的抗震能力。過去抗震防災工作重點在房屋建築單體設防,隨著城市人口和建築物密集度的增加,保證市政設施的抗震能力至關重要。
——從城市房屋建築抗震轉向城鄉房屋建築抗震並舉。一些地方工程抗震防災工作基礎薄弱主要體現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城鄉接合部、縣級以下的鄉鎮,特別是在農村。一些在城市不會造成重大損失的地震如果發生在農村,往往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因此,必須加大村鎮建設防災工作的管理力度,全面展開村鎮抗震設防工作,促進抗震防災工作的城鄉並舉。
——從應急預案編制和頒布轉向日常演練和救援措施落實。災害發生時受災者、救災人員相互配合,自救、互救、組織營救相結合的模式也是減輕災害程度的關鍵。因此,在已經頒布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情況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和手段提高全民的防災意識至關重要。
——從注重新建築抗震設防轉向注重使用過程中維持設計抗震能力。在役建築,在全壽命週期內除了重點建築外,還有相當部分建築仍不具備相應的抗震能力,一些建築用途和可能的主體結構改變都將引起抗震能力的變化,我們的工作重心也必須隨之轉移,要從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繼續做好抗震防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