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6日召開全國公安機關預防特大交通事故緊急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近兩個月全國交通事故狀況,以及山西、貴州發生的兩起特大交通道路事故情況。
11月14日6時許,山西長治黎城縣白龍汽車運輸公司駕駛人李孝波,駕駛晉D13513號大貨車,行至沁源縣境內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處,因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失控,衝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學生隊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學生20人、教師1人,16人受傷。
11月15日16時許,貴州畢節地區威寧縣駕駛人謝恒品駕駛貴F71136號中型客車,乘載20人由威寧縣哲覺鎮駛往黑石鎮,行至326國道825公里加700米處時墜入崖下,造成17人死亡,3人受傷。
10月份以來全國發生1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9起,比去年同期上升50%。11月份以來發生1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111人死亡、108人受傷,同比死亡人數上升14.4%,受傷人數上升36.7%。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説,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交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迅速採取行動,堅決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11月15日,公安部下發通知,進一步細化了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要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深入轄區進行排查,年底前全面掌握轄區內各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狀況、交通流量、校車和交通安全設施等基本情況,實現“小學生上下學時間,有民警或協管員在校園門口維護交通秩序”。
根據公安部的排查要求,校園門前及周邊道路至少要施劃一處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提示標線,要設置兩塊人行橫道標誌。校園門前兩側50米-100米要有“前方有學校”“注意兒童”警告標誌各兩塊,50米-200米要有兩塊限速標誌。校園門前交通流量較大的路段應設置交通信號燈,沒有的要設置按鈕式人行橫道燈,此外還應設置人行過街天橋或人行過街地下通道。這些標准將在明年上半年前逐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