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5日電(記者馬繼前))記者剛剛從河北磁縣縣委了解到,經河北省公安機關和安監部門進一步調查,確定黃沙煤礦爆炸係私自藏匿炸藥引起,初步認定為一起刑事案件。目前,6名涉案人員已被控制。
據了解,此次爆炸係該礦在井口下方私藏炸藥,不慎引爆所致。據公安部門調查,該礦在整改期間,先後兩次由兩名電工聯絡並非法購進炸藥25袋,雷管1000枚。購進後,將炸藥藏匿在距礦井坑口20余米主井北側一個高1.3米、寬2米、深2米洞穴內,準備在開採時使用。聯絡並非法購買爆炸物品的兩名電工已在爆炸中死亡。這次事故直接原因是,3月2日12時55分,黃沙煤礦井上工作人員在坑口用電焊對罐籠進行切割,準備更換新罐籠時,由於固定罐籠直通礦井底部的四根鋼索導電,引爆了煤礦私藏的炸藥和雷管,爆炸造成的衝擊波將正在坑口作業的礦工炸死或炸傷。
據了解,該煤礦係黃沙鎮鎮辦煤礦,年生産能力2萬噸,採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07年3月,目前正在整改,申辦安全生産許可證。爆炸當場炸死井口工作人員6人,炸傷包括礦主在內的9人,受傷人員沒有生命危險。25名礦工被困井下,已全部安全升坑。(完)